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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法明规强监管 合规护航促发展——昆明市多地举办生态环境法典专题活动

发布时间:2026-08-24 文章来源:昆明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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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昆明市多地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正式施行为契机,开展了形式多样的专题活动,旨在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筑牢生态环境法治屏障。

盘龙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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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龙区召开《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专题宣讲会,100余名基层执法工作者参加培训。会上,市生态环境局盘龙分局有关负责人作开篇动员,要求全区具备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单位深入学习生态环境法典,结合盘龙区实际贯彻落实好《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相关要求,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协同、企业主责、公众参与、多方监督、司法保障”多元共治的现代化环境治理新体制机制。

授课紧扣盘龙区实际,针对松华坝水源保护区生态隐患、城区老旧管网雨污混流等长期治理难点,结合生态环境法典条文明确了各执法主体的责任。会议要求各部门树立“一盘棋”思想,打破部门壁垒,运用系统思维,加强职能衔接与工作配合,将生态环境法典精神与法治要求下沉至基层一线,全面提升全区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和依法行政水平。此次宣讲活动凝聚了全区生态环境协同治理的法治合力,为盘龙区锚定“生态文明示范区、科技创新引领区、现代服务业示范区”的功能定位,厚植中国式现代化绿色底色打下了坚实基础。

高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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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分局举办《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解读专题培训会,并邀请资深生态环境律师进行授课,区级各职能部门、街道及园区重点企业环保管理人员共计200余人参加本次集中培训,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等宣传手册400余份。

授课专家立足行政执法与企业合规双重视角,一方面围绕生态环境法典大气、水、土壤、固废、噪声等核心管控领域法条内容,明晰各监管部门执法权限、办案程序、自由裁量边界以及联合执法工作规范,为全区环境执法人员精准履职、规范执法划定清晰标尺;另一方面聚焦企业日常环保管理痛点难点,详细讲解排污许可执行、自行监测、台账管理、环境应急、信息公开等法定强制性义务,结合生态环境法典高额处罚、按日计罚、行刑衔接典型案例,剖析企业生产运营中高频环保违法风险隐患,并针对性给出合规整改、风险防范实操建议。高新分局有关负责人结合生态环境法典贯彻落实,对园区职能监管部门提出工作建议,对企业提出工作要求。高新分局表示,将以此次培训为契机,持续常态化开展法治宣传与入企帮扶,推动行政监管严格公正、企业守法自觉自律,以坚实法治保障高新区生态环境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嵩明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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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嵩明分局创新活动形式,组织干部职工开展了“巡河护河+普法宣讲”双线联动活动,将生态管护与普法宣传深度融合。

工作人员沿对龙河徒步巡查,重点排查水质、排污口、垃圾及植被状况,整治污水直排等隐患,并开展净滩行动,清理河岸垃圾,改善沿岸生态。巡查期间,工作人员向沿线群众普及河湖保护知识,劝导杜绝排污、倾倒垃圾及非法捕捞等行为。巡河之余,工作人员深入沿河社区开展生态环境法典宣讲。结合群众生产生活实际,用通俗接地气的语言,围绕河湖保护等重点内容,解读生态环境法典,明确环保法律红线,并现场一对一答疑,打通生态普法“最后一公里”。下一步,嵩明分局将常态化开展河湖巡查治理和基层普法工作,创新宣传模式,构建全民共治的生态治理格局,持续擦亮嵩明生态绿色名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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