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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司法局开展生态环境法典普法宣传

发布时间:2026-08-21 文章来源:昆明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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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8月15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施行首日,同时,法典第十五条把这天定为全国生态日。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扎实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宣传走深走实,当日,昆明市司法局在昆明市大观公园参加了由昆明市发展改革委主办的以“厚植中国式现代化的绿色底色”为主题的生态环保普法宣传活动,以法治力量护航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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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活动坚持精准普法、便民普法原则,通过设置宣传展台、发放法治资料、现场答疑等多种形式,面向广大市民开展生态环境法典法治宣讲。结合生产生活实际,围绕主题深入浅出解读生态环境法典中节能减排、污染防治、资源保护等重点内容,普及垃圾分类、绿色出行、节约资源、合规排污等低碳常识,引导群众树立依法护绿、低碳守法的法治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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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普法活动充分发挥司法行政法治宣传引领作用,有效破除群众环保认知误区,全面提升群众生态法治素养,营造了全民学法守法、自觉低碳护绿的良好法治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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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步,昆明市司法局将持续常态化开展生态环境法治宣传,拓宽普法覆盖面,持续夯实生态保护法治基础,以精准法治普法助力全市生态环境持续改善、绿色低碳发展稳步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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