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推进作风革命、效能革命,大力弘扬实干精神。根据中共昆明市委办公室关于印发《昆明市贯彻落实〈云南省推动新时代机关党的建设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任务清单》的通知(昆办发〔2023〕20号)和《市直机关党建助力“六个春城”建设系列活动方案》(昆机党通〔2024〕5号)的安排,在前期已完成昆明市级机关“实干先锋”推选工作的同时,为展示好昆明市级机关“实干先锋”事迹,教育引导市级机关党员干部向“实干先锋”学习致敬,从榜样身上汲取精神力量,进一步弘扬鼎力争先、敢作善为、苦干实干、开拓奋进的先锋精神,中共昆明市委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联合中共昆明市委组织部开展昆明市级机关“实干先锋”展示活动。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政府购买服务工作的通知》(云财综〔2022〕71号)以及昆明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昆明市本级2022年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的通知(昆财综〔2022〕46号)文件精神,我委拟申请向社会第三方机构购买昆明市级机关“实干先锋”展示活动服务,购买服务公告如下:
一、 项目名称
昆明市级机关“实干先锋”展示活动服务(B0401,会议服务)。
二、 购买主体
单位名称:中共昆明市委市直机关工委
三、 主要内容
(一)25位事迹突出的“实干先锋”典型代表的微视频制作费
1. 微视频脚本撰写25篇;
2. 微视频拍摄及制作25个。
(二)180位“实干先锋”事迹展示
1. 35位“实干先锋”典型代表事迹的采访及撰稿费(另外25位事迹突出的“实干先锋”典型代表事迹随同微视频拍摄一起完成)35篇。
2. 60位“实干先锋”典型代表事迹展和其余120位“实干先锋”简要展示预计需25块展板(展板规格2m*4m)来进行设计制作。
四、 承接标准
(一)在政府采购网站上有机构备案。
(二)具有相关承接资质,依法设立,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三)机构健全,内部管理和监督制度完善。
(四)具有独立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
(五)具有依法纳税和社保的良好记录。
五、 目标要求
承接主体应当按与购买主体签订的服务协议要求,认真组织相关工作,确保昆明市级机关“实干先锋”展示活动服务工作按要求进行实施。
六、 购买方式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2020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云政办函〔2020〕25号)文件规定,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及部门集中采购项目之外属于分散采购,单项或批量金额在60万元(不含)以下的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由我委按照内控、财务制度执行。
七、 资金支付方式
按照签订购买服务协议内容支付服务费用。
八、 公示时间
自公示日起,5个工作日内,逢节假日顺延。
九、 联系方式
请有意承接者与中共昆明市委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宣传部联系,并提供相应报价、资质及服务项目内容。
联系人:储老师 联系电话:0871-63194203。
中共昆明市委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
2024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