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日,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召开2023年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会议强调,2023年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按照“1+1+5”的总体思路来开展: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省纪委十一届三次全会和市纪委十二届三次全会部署,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一个引领、聚焦一条主线、突出五个举措,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向纵深发展,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干事创业的工作氛围,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生态环保铁军,为建设“高原明珠、绿美春城”提供坚强保障。
坚持一个引领
以党建红引领生态绿,深入推进党建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双融合双推进,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做到一体谋划、一体推进、一体提升。
聚焦一条主线
聚焦“廉政环保”建设这条主线,着力打造政治清明、政务清廉、干部清正、行风清朗的廉洁环保机关,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生态环保铁军。
突出五个举措
政治监督“具体化”。加强政治机关建设,坚持“第一议题”学习制度,坚持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和重要讲话精神第一时间学习领会、第一时间贯彻落实,把学习融入日常、抓在经常。不断深化政治监督。紧盯党中央和省、市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重大判断、重大战略、重大任务、重大举措,加强监督检查,坚决扛起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确保党中央和省、市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服务保障全市发展大局。围绕昆明建设“高原明珠、绿美春城”的目标,深入开展“服务发展年”主题活动,做到审批服务、执法监管、督察整改帮扶指导到一线,切实解决园区优化发展、项目落地建设、企业环境管理等方面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监督管理“立体化”。发挥党内监督主导作用,严格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和《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从局党组做起、从党组书记自身做起,督促各直属单位、各分局“一把手”认真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将党的建设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严格执行《昆明市生态环境系统兼职纪检干部工作制度(试行)》,支持本单位纪检委员充分发挥同级监督职能。扎实做好审计监督工作,聚焦关键岗位、关键环节,完善内控机制,确保2023年实现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内部审计工作全覆盖。发挥社会监督作用.继续深入实施《廉政监督卡》和《市级阳光监督员》制度,深化对系统内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和恪守社会道德规范等方面的监督力度。强化与市纪委市监委驻市生态环境局纪检监察组的协调联动,支持派驻纪检监察组充分行使监督权、知情权、建议权,通过完善廉政档案、体验式监督、“蹲点式”调研等方式,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置于纪检监察组的全方位、全过程监督之下。
作风建设“常态化”。认真开展公务用车、公务接待、办公用房、违规发放津补贴等专项整治,紧盯重要时间节点,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坚决纠治“四风”问题。认真开展廉政教育、提醒谈话、约谈函询等,发挥好纪检监察建议书的作用,督促党员干部增强纪律意识、规矩意识,自觉加强约束,筑牢纪律防线。深化干部作风建设。围绕市委争当“实干家”、整治“太平官”工作方案,强化干部作风监督,在全系统开展“太平官”整治工作,营造风清气正和勇挑重担、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良好环境。扎实抓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对市委巡察反馈问题,认真制定整改方案,建立整改清单,明确责任领导、责任人、整改时间和整改措施,实行“挂号”式交办,对整改情况严格审核把关,完成一项销号一项。
警示教育“经常化”。开展“知纪明规懂法”教育活动。把党章党规党纪教育作为必修课,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万名党员进党校”、主体班次等范畴,引导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坚定理想信念,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持续开展家风教育。组织签订“零”酒驾承诺书和家庭助廉承诺书,注重发挥“两微一抖”等宣传阵地和平台的作用,加大警示教育力度,努力营造廉洁氛围。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精准运用“四种形态”,坚持和完善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制度,健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
队伍建设“规范化”。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全面加强系统内党建工作,结合即将在全党开展的主题教育,把纯洁思想、纯洁组织作为突出问题来抓,切实增强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增强廉政意识,依法依规行使权力,提升制度意识、规矩意识、法治意识、程序意识,严格按照规定权限、规则、程序开展工作,主动接受党内和社会各方面监督,做到依法行政、廉洁从政。提高干部队伍素质。坚持“请进来、走出去、沉下去”多措并举,加强干部队伍教育培训,着力提高干部职工思想政治、业务能力、道德品行等方面的素养,打造生态环保铁军。
供稿:高原
审核:高原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