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机构设置/信息公开/财政资金信息公开

中国共产党昆明市委员会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2021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2-09-22 文章来源:昆明市机关党建网
字号:[ ]

监督索引号53010000128601000


中国共产党昆明市委员会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昆明市委员会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二、 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 收入决算表

三、 支出决算表

四、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 “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 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昆明市委员会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中国共产党昆明市委员会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是市委的派出机构,列市委工作机关序列,为正县级。

主要职责是:

1. 统一组织、规划、部署市直机关党的工作,提出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的意见和建议,研究制定工作规划,并抓好组织实施,保证中央和省委、市委的各项决策部署在所辖党组织得到贯彻落实。

2. 指导市直机关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对市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落实党建责任制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向市委报告。

3. 指导市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4. 配合市委有关部门对市直机关各部门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制度等情况实施监督检查,并督促落实或向市委提出意见建议。

5. 配合市委有关部门抓好市直机关各部门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参与对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和各部门党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督促检查和指导。

6. 指导市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实施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和管理,协助市委抓好市直机关市管干部和后备干部的教育、培养、考核、奖惩、监督工作,定期了解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情况并向市委报告。

7. 负责对跨部门的重大问题和重点工作进行调查研究,并作出决策或向市委提出建议。

8. 督促指导市直机关各部门机关党组织按期换届,审批关于召开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的请示,审批市直机关各部门机关党组织和机关纪委领导班子的组成及书记、副书记的任免。

9. 指导市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做好党员发展、教育和管理,统筹党务干部、党员的培训轮训工作,对党员的日常教育、培训、组织生活进行检查。

10. 指导市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了解掌握市直机关工作人员的思想状况。

11. 领导市直机关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的工作,指导各级党组织做好党的群众工作。

12. 完成市委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1年,中国共产党昆明市委员会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和六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云南省委十届十一次、十二次全体会议和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的决策部署,严格按照市委十一届十一次全会和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以深入推进“模范机关”建设和破解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两张皮”为抓手,实现了机关党建工作的新提升。

1.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一是以实际行动做到“两个维护”。组织召开2021年市直机关党的工作会议暨“模范机关”创建和“四标”行动推进会,持续推进《中共昆明市委关于加强和改进全市机关党的建设的实施意见》(市委〔2020〕2号)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及时统筹谋划机关党建工作。二是推进政治机关建设。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做好“三个表率”。持续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入脑入心,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举办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专题宣讲报告会2场,工委主要负责人作宣讲报告。三是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工委会先后专题研究党史学习教育4次,全年以“八学”——“自觉主动学、突出专题学、专题培训学、专题宣讲学、主题活动学、见贤思齐学、青年紧跟学、为民办事学”为主线,制定实施方案、工作方案以及任务分解表,分解细化为工委班子任务43项、工委机关党组织任务20项,明确责任领导、责任人、完成时间。每周一、三、五上午开展半小时党史经典诵读活动(全年诵读68次),在“昆明机关党建网”上开设“党史学习教育”专栏,及时推送市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在党史学习教育中的做法和成效。认真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截至11月中旬,班子5件“计划完成的民生实事”、班子成员8件“计划完成的民生实事”和26名党员确定的31件“计划完成的民生实事”均已全部办结。四是开展庆祝建党100周年系列活动。组织机关党员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做好“七一勋章”提名和全国、全省、全市“两优一先”推荐工作,1名党务工作者获“云南省优秀党务工作者”称号,1个党支部获“云南省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召开“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市直机关‘两优一先’表彰会”,颁发“光荣在党50年纪念章”1821枚。举办机关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群众合唱比赛、演讲比赛等。五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执行《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班子成员带头落实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自觉接受党内政治生活锻炼。从严执行“三会一课”、主题党日、谈心谈话、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民主评议党员等基本制度。班子成员参加组织生活257次,其中“三会一课”67次,主题党日活动49次,与党员谈心谈话83人次,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暨汲取秦光荣案深刻教训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的20条整改措施和班子成员的36条整改措施并全部完成整改。

2.抓好理论武装,坚定理想信念。一是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将意识形态工作列入2021年度党建工作重点任务方案,并纳入党委(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内容。印发《关于市直机关开展党组(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的方案》,明确要求各基层党组织党委(党组)书记述职报告包含意识形态工作。定期开展分析研判,先后4次开展意识形态领域形势分析研判,每半年形成1次专题报告,全年举行理论中心组学习8次,全部完成年初制定的学习计划。二是加大机关党建宣传工作力度。拍摄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党建宣传片,充分展示在党的领导下,昆明市市直机关党建工作取得的成绩、特色亮点和机关党员干部开拓进取、努力拼搏的精神。全年通过《昆明机关党建网》发布党建信息682条,《昆明市级机关工委》官方微博发布转载信息800余条(次),《昆明机关党建》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89条,印发党建宣传信息30余篇,撰拟报审后印发《昆明机关党建宣传》交流专刊26期。全年“云南网”刊载工委工作信息4篇,省直机关工委《云南机关党建》采用86篇,“学习强国”学习平台刊载工委工作信息4篇。三是丰富学习载体,做到在学中做、做中学。主要通过参加全市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系列庆祝活动开展互动学习——包括组织各市人社局等7加单位参加昆明市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群众合唱比赛、“庆建党百年 育时代新人”主题演讲比赛、全省“红土地之歌演讲大赛、全市理论宣讲大赛、党史知识问答互动活动、红色经典诵读比赛、群众美术摄影作品展览等,主办了市直机关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群众合唱比赛,还参加了“讲好红色故事 传承红色基因 激发奋进力量”主题故事大赛、“永远跟党走·奋进新时代”为主题的百姓宣讲活动。四是开展多种方式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举办市直“机关大课堂”4讲,对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等进行专题宣讲、辅导;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市直机关“万名党员进党校”、入党发展对象培训班、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工会主席培训班等培训的必学内容;举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专题辅导班;组织党员开展集中学习、红色经典诵读、党史学习教育现场教学、“三双”活动等支部生活;通过执行“第一议题”制度及持续的学习、实践和庆祝活动,促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在工委的落实、落细、落地。五是深化精神文明创建。做好市级文明单位复审和全国文明城市巩固各项工作任务。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利用志愿服务活动、“我们的节日”等活动,大力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加强机关文化建设,引导工委党员干部带头遵法学法守法用法。六是依托制度建设和有效载体抓好理想信念教育。把用好管好“学习强国”学习平台和“云岭先锋”手机APP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要求党员干部用好用活“学习强国”平台开展自学,将注册使用情况纳入党建目标责任制、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等考核的重要内容,完成2021年“学习强国”学习达人的积分位列前十名人员的报送工作。

3.夯实基层基础,增强组织力。一是深化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全覆盖组织党支部分析研判和分类晋级,开展党组织设置和党支部建设情况“回头看”,工委会专题研究党支部工作3次,3个党支部被命名为“省级规范化建设示范党支部”,16个党组织通过“五星级”示范党组织考核验收,24个党组织通过“四星级”验收。3个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严格落实“四个一”整顿措施,3名班子成员分别挂钩联系,已完成晋位升级。二是高质量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完成发展党员计划,全年发展党员200人;举办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1期,培训积极分子105人;举办入党发展对象培训班3期,培训入党发展对象245人。三是严格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和关爱。深化“万名党员进党校”培训,新设立党校教学点3个,普通党员进党校培训11963人,基层党组织书记轮训100%全覆盖;举办新党员培训班1期,培训新党员97人;春节、七一前夕,从机关留存党费划拨15.16万元开展走访慰问困难党员、老党员工作;专题研究部署党员信仰宗教和参加宗教活动排查工作1次。四是全面推进“智慧党建”工作。制定2021年机关智慧党建方案,督促、指导基层党组织全面运用信息化教育平台和“云岭先锋”APP开展支部活动,推广使用智慧党员培训管理系统、党支部规范化信息采集系统、流动党员管理系统。培育党员教育精品,1部党教片在省党员教育视频片观摩交流活动中获纪录片二等奖、1部获精品党课三等奖;1部党教片在全市评选中获重点党教片;2部党建片在市党史学习教育专题党课评选活动中被评为“精品辅导性质专题党课”,1部被评为“精品微党课”,1部被评为“优秀辅导性质专题党课”;推荐上报2021年党员教育视频片8部。五是加强党务干部队伍建设。举办全市机关党务干部、机关党支部书记等培训班2期,培训党务干部300余人;组织开展新任机关党组织书记任职谈话会,对11名新任党组织书记开展任职和廉政提醒谈话。六是严格落实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提醒督促机制。到期应换届的党组织137家,做到届满一家,换届一家。七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直属单位党员领导干部全覆盖建立党支部工作联系点324个,认真开展“党课开讲啦”、“领导干部上讲堂”活动,市管党员领导干部参加“三会一课”4249次,参加主题党日3000次,讲授党课466次;完成省、市党代表推荐和选举工作。八是抓实“两新”、国企党建工作。推进“春城党建新力量”工作,6家行业党委分别组建服务队并开展活动,市商务局牵头成立楼宇党建联盟;抓好快递物流、网约车等新兴业态党建工作,指导快递行业党委草拟《关于促进昆明市快递行业党建工作实施意见(初稿)》,拨付“两新”组织工作经费10万元,培育示范点3个;在市“两新”组织龙头选树中,1个党组织、1名党支部书记、1名党务干部分别被表彰。推进国企、改制企业党建工作。九是加强党的建设和组织工作课题研究,形成课题调研成果14篇。

4.围绕中心、服务队伍,增强机关党建效能。一是进一步推进“模范机关”创建。召开“模范机关”创建和“四标”行动推进会,与市委组织部联合开展“模范机关创建典型案例”评选,评审案例36篇,实地考察18家单位。二是深入推进“寻标对标达标创标”行动。47家机关单位对标全国62个先进单位,奋力追赶创一流,争当全省排头兵,《“四标”行动促融合 党建业务双争先案例获中央和国家机关工委旗帜杂志社第三届党建创新成果展示交流活动“百优案例”。三是在乡村振兴、基层治理、疫情防控、中央环保督察整改、生态环境治理等中心任务中发挥机关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作用。加强对“双报到双服务双报告”工作统筹和指导,与市委组织部联合印发全市方案,直属47个党组织全部报到并累计开展服务290次,累计服务时常953小时,55在职党员全部报到,累计服务时长38355小时,《“三双”工作添活力 服务群众解民忧》案例获中央和国家机关工委旗帜杂志社第三届党建创新成果展示交流活动“百优案例”。落实好乡村振兴和“干部回乡规划家乡”行动,工委领导先后2次带队到两个挂钩帮扶点走访调研,与市妇联联合举办市级机关消费扶贫活动,将4名村干部纳入党务干部培训;筹措项目资金,确保两个挂钩村完善饮水设施项目顺利实施;选派5名同志参加“干部回乡规划家乡”行动,积极支持回乡干部工作组、业务工作组全脱产回乡集中开展工作。四是深化机关党建精品培育行动。持续推进“市级行政中心党建示范带”建设,抓好已命名的38个“党建品牌”、55个市级行政中心党建示范带“示范点”优化提升,持续培育和选树一批高质量的党建品牌和党建示范点。五是深入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持续改进文风会风,严控会议、文件,全年召开大型会议2次,发文70余份,均未超过计划数。六是党建引领带群建。加强对机关工会、共青团、妇女组织的领导,做到党群工作同步谋划、同步推进、同步实施。举办市直机关第二十届保龄球比赛,组织参加省、市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演讲比赛和征文比赛,组织市直机关“办公室瑜伽”专题讲座、“美丽春城,锦绣家园”插花比赛活动、单身职工“邂逅青春 遇见幸福”交友联谊活动、“青春健康进机关”知识讲座、“青春心向党,红色耀春城”、庆祝“三·八”国际妇女节短视频征集评选活动等。对全国、省部级劳动模范开展春节前慰问,还慰问80名快递小哥代表。市直机关的12个部室创建成昆明市“工人先锋号”,2人被授予昆明好人荣誉称号,2人被授予第七届昆明市道德模范荣誉称号,报送1户家庭为2021年创建云南省文明家庭申报家庭。举办六期2021年青年理论学习小组“青年大学习”联合小组学习活动。组织开展“相约春城 志愿有我”迎COP15、“关爱滇池·春城志愿者在行动”党员志愿活动,开展青年文明号迎COP15展青春风采活动,参与COP15城市志愿者服务酒店专帮服务。

5.持续推进深化改革。一是全面落实改革直接责任和具体责任。工委主要领导把全面深化改革放在突出位置来抓,制定《市委市直机关工委2021年全面深化改革工作要点》,将深化改革工作与主要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今年专题研究深化改革工作3次。二是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推进改革工作。 高质量开展改革方案出台前的调查研究,形成调研报告《破解“两张皮”问题——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融合发展调研报告》,每季度报告省委、省政府昆明现场办公会精神落实情况给相关部门,报送深化改革类信息4篇。三是全面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改革任务。以所属市直机关党组织中开展“模范机关”、“四标”行动为抓手,通过专题会议部署、组织专题调研和优秀单位评比等形式持续推进《中共昆明市委关于加强和改进全市机关党的建设的实施意见》的落实;通过充分酝酿、广泛征求意见和多次会议研讨,于11月19日和市委组织部联合出台《关于破解“两张皮”问题 推动昆明市机关党建和业务工作深度融合的指导意见(昆机党通〔2021〕29号)》;通过会议部署、组织培训、开展活动和调研等多种形式在47家直属市直机关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

6.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一是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全面贯彻落实《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每半年向市委、市纪委市监委专题报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情况。坚持将党风廉政建设与机关党建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专题会议6次、工作会议1次,制定市直机关工委《2021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2021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2021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要任务分解方案》等。认真落实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责任。主要领导坚决做到“四个亲自”,全年和工委班子成员、干部职工谈心谈话12人次,为全体党员讲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党课1次。坚持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主动向市委和分管领导报告工作,自觉接受党组织和班子成员、广大党员的监督。带头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精神,做廉洁自律的表率。认真落实班子成员责任。其他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全年专题研究分管部室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各2次,专题听取并检查分管部室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完成情况各2次,合计讲授专题廉政党课4讲,与分管部室人员开展廉政提醒谈话26人次。二是强化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全面贯彻落实《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和省、市委有关文件要求,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工委“一把手”带头贯彻落实《意见》,自觉接受班子成员和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监督,常态化地加强对班子成员的监督。坚持民主集中制。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工作机关条例》(试行)和《市直机关工委关于贯彻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实施细则》,及时调整市委市直机关工委班子成员工作分工,凡涉及“三重一大”的事项都提交工委会集体讨论研究决定并严格执行工委主要领导末位表态,凡一万元以上资金使用一律提交工委会研究决定,没有“一言堂”、议而不决、决而不行的情况。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坚持干部标准,严格选拔任用程序,年内副科级干部试用期满正式任用2人,晋升三级调研员1人,一级主任科员1人。坚决贯彻《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工委班子成员和调研员如实报告个人基本情况、财产收入、房产、投资、兼职等情况。努力推进“清廉机关”建设。制定并实施《市委市直机关工委推进“清廉机关”建设的工作方案》,开展“知纪明规懂法”教育活动,开展集中警示教育、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建设机关清廉文化阵地、营造严管厚爱的人文关怀氛围、争当文明风尚模范等九大工作任务,专题研究确定了8个廉政风险点并进行有效地防控。积极配合和支持执纪执法机关查处违纪违法问题。认真抓好纪检监察工委监督检查反馈问题的整改,主动邀请纪检监察工委参加工委对各部室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检查考核工作,全力支持纪检监察工委对市直机关纪委的领导和机关纪委书记队伍的建设。认真开展党风廉政教育。两次召开警示教育大会,主要领导亲授党课。推进家风教育常态化,组织收看《严正家风——正风反腐就在身边》等专题片,参观“爱在春城人家”家风文化主题展。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组织党员干部收看《清流毒——云南在行动》、《持续“打伞破网”全面修复净化云南政治生态》等专题片,组织学习市纪委市监委典型案例通报,组织直属工会干部到市纪律教育基地开展廉政警示教育活动。

二、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国共产党昆明市委员会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是:中国共产党昆明市委员会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国共产党昆明市委员会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部门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7人。其中:行政编制27人(含行政工勤编制5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8人(含行政工勤人员5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34人。其中:离休3人,退休31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昆明市委员会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部门2021年度收入合计1,029.2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29.22万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23.38万元,增加2.32%,主要变动原因是:基本支出有所减少,人员经费标准减少,人员经费减少;但项目经费有所增加,特别是增加了一些临时性工作,新增加了项目经费预算及支出。

二、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昆明市委员会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1,029.2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56.89万元,占总支出的83.26%;项目支出172.34万元,占总支出的16.74%;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23.38万元,增加2.32%,主要变动原因是:基本支出经费标准降低,人员经费有所减少;基本支出有所减少,人员经费标准减少,人员经费减少;但项目经费有所增加,特别是增加了一些临时性工作,新增加了项目经费预算及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昆明市委员会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56.89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4.07万元,主要原因分析:基本支出经费标准降低,人员经费有所减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783.7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1.4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73.1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5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昆明市委员会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72.34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7.45万元,主要原因分析:项目经费有所增加,特别是增加了一此临时性工作,新增加了项目经费预算及支出。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2021年工委业务工作专项经费137.74万元,2021年新增资产配置经费0.99万元。2021年工委新增加了一些临时性工作,新增项目建党100周年党建宣传片拍摄工作经费20万元,“两优一先”表彰奖励经费3.6万元,市属“两新”组织党组织党建工作经费10万元。

三、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昆明市委员会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29.2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对比增加23.38万元,增加2.32%,主要变动原因是:基本支出有所减少,人员经费标准减少,人员经费减少;但项目经费有所增加,特别是增加了一些临时性工作,新增加了项目经费预算及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844.9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2.10%。主要用于行政运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他其他组织事务支出;

2. 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 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 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 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 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2.1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07%。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和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9. 卫生健康(类)支出70.9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90%。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10. 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 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 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 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 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 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 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 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 住房保障(类)支出61.0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94%。主要用于单位负担部分住房公积金支出;

20. 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 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 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 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 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昆明市委员会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5万元,支出决算为0.21万元,完成预算的42.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21万元,完成预算的42.00%。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格控制接待次数,严格按接待标准执行。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增加0.21万元,增长10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21万元,增长100.00%。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2020年无接待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21万元,占100.00%。具体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0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 公务接待费支出0.21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21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保障市直机关工委相关业务、调研等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发生的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党昆明市委员会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部门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3.18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77万元,主要原因分析:经费标准调减,经费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不包括用于购置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物资储备等资本性支出。

二、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中国共产党昆明市委员会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部门资产总额76.9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51.43万元,固定资产25.24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0.28万元,其他资产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4.3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1.38万元,固定资产减少5.7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0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0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

“流动资产”为工委专用账户资金(其他应付款),其款项为社会保险、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单位划拨应缴款;工资扣划个人应缴款;行政往来款;市直机关团组织团员团费收缴款;市直机关工委党总支党费收缴款;市级机关老体协会员会费收缴款等应付款。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76. 95

51. 43

25. 24

0

0

0

25. 24

0

0

0. 28

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 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 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4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4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4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 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 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日常公用经费。

(六)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八)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九)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10000128601111


附件:中国共产党昆明市委员会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Copyright 2011-2020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昆明市呈贡区春融街1号市级行政中心7号楼

滇公网安备 53011402000154号

单位名称: 中共昆明市委市直机关工委

电话:(0871)63138891、63135586 邮编:650506

备案号: 滇ICP备07000700号-1 技术支持制作: 昆明信息港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