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科学指引下,昆明市人大常委会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坚持党建引领,用实际行动践行“人民至上”,谱写出人大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推动乡村振兴的壮丽诗篇。在脱贫攻坚战中,倾力帮扶寻甸县在全省率先高质量脱贫并获全国脱贫攻坚组织创新奖,充分发挥人大职能推动全市35.05万贫困人口如期脱贫,被表彰为云南省“脱贫攻坚先进集体”。在乡村振兴新征程上,按照“四个不摘”的要求,继续用责任扛起使命,帮助农村群众过上更加幸福生活。
依法履职、护航振兴。充分推动党建和业务融合,认真履行人大立法、监督等职能职责,为脱贫攻坚成果巩固和乡村振兴保驾护航。近三年,围绕脱贫振兴难点开展4场专题询问、3场工作评议、80余次专题视察,牵头组织防止返贫预警监测机制课题研究,推动市政府出台高标准产业振兴政策。
驻村住心、关切民生。驻村队员继续坚守一线、用心帮扶,机关党建持续发力、推动乡村振兴。制定实施抓党建促乡村振兴方案,8个在职党支部分别和挂钩的四个村党总支签订共建协议、开展共建活动。驻村队员积极努力,推动一大批项目落地,村民收入大幅提升。脱贫攻坚以来,市人大常委会帮扶寻甸县,共投入帮扶资金562万元,协调筹措社会资金1.9亿元,实施产业项目54个。
代表助力、回应民生。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创新工作方法,建立乡村振兴专业代表工作站,搭建选民联系代表、代表服务选民的“直通车”和“连心桥”,有力推动乡村振兴。近三年来,昆明市各级人大代表共提交乡村振兴建议、议案20件,均得到较好落实。
供稿:郑泽林
审核:彭华芳
(昆明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