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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宣传用语

发布时间:2021-11-12 文章来源:昆明市机关党建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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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将于 2022年1月1日起颁布实施。

2. 扬社会正义,助弱者维权。

3. 爱相随,法相伴,风雨同行。

4. 法律援助是党和国家的实事工程、民心工程、阳光工程。

5. 开展法律援助,彰显人间正义。

6. 开展法律援助,关注弱势群体。

7. 法律援助让人人都能平等地站在法律面前。

8. 法律援助,与社会文明共同成长,与民主法制共同进步。

9. 维护困难群众权益,加快构建和谐社会。

10. 建立法律援助制度,完善社会保障体制。

11. 保民生、促发展、建和谐、法律援助在行动。

12. 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积极开展法律援助。

13. 开展法律援助,构建和谐社会。

14. 法律援助在您身边公平正义与您牵手。

15. 法律援助,牵手公平与正义。

16. 法律援助维护百姓权益,慈爱之心撑起弱者蓝天。

17. 实施法律援助,维护社会稳定。

18. 实施法律援助,维护司法人权。

19. 发展法律援助事业,推动社会文明进程。

20. 法律援助是政府责任也是社会责任。

21. 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扎实推进法律援工作。

22. 法律援助是政府的责任,获得平等保护是公民的权利。

23. 法律援助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24.法律援助为您实现公平和正义。

25. 发展法律援助事业,树立司法行政机关形象。

26. 实施法律援助制度,促进司法公平公正。

27. 法律援助手牵手,和谐社会心连心。

28. 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法律援助在你身边。

29. 法律援助人人参与,和谐社会人人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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