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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昆明市市级机关工作委员会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昆明市市级机关工作委员会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二、 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 收入决算表
三、 支出决算表
四、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 “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 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 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昆明市市级机关工作委员会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中国共产党昆明市委员会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是市委的派出机构,列市委工作机关序列,为正县级。
中国共产党昆明市委员会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下属直属机关党组织48个,基层党组织1037个,直属党员总数18455名;市直机关工会联合会下属基层机关工会91个,工会会员12272名;市直机关团工委下属基层机关团组织42个,青年委员会40个,机关团员242名;市直机关妇委会下属基层机关妇委会、妇女小组72个,机关妇女3156人;昆明市市级党群机关老年人体育协会下属有24个会员单位,会员1037名;昆明市市级国家机关老年人体育协会下属27个分会,会员1223名。
主要职责是:
1. 统一组织、规划、部署市直机关党的工作,提出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的意见和建议,研究制定工作规划,并抓好组织实施,保证中央和省委、市委的各项决策部署在所辖党组织得到贯彻落实。
2. 指导市直机关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对市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落实党建责任制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向市委报告。
3. 指导市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4. 配合市委有关部门对市直机关各部门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制度等情况实施监督检查,并督促落实或向市委提出意见建议。
5. 配合市委有关部门抓好市直机关各部门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参与对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和各部门党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督促检查和指导。
6. 指导市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实施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和管理,协助市委抓好市直机关市管干部和后备干部的教育、培养、考核、奖惩、监督工作,定期了解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情况并向市委报告。
7. 负责对跨部门的重大问题和重点工作进行调查研究,并作出决策或向市委提出建议。
8. 督促指导市直机关各部门机关党组织按期换届,审批关于召开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的请示,审批市直机关各部门机关党组织和机关纪委领导班子的组成及书记、副书记的任免。
9. 指导市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做好党员发展、教育和管理,统筹党务干部、党员的培训轮训工作,对党员的日常教育、培训、组织生活进行检查。
10. 指导市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了解掌握市直机关工作人员的思想状况。
11. 领导市直机关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的工作,指导各级党组织做好党的群众工作。
12. 完成市委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0年,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和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严格按照市委十一届九次全会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创新工作载体、狠抓工作落实,努力开创机关党建工作新局面,为实现昆明跨越发展决胜全面小康贡献了机关党建力量。
1. 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一是坚决把“两个维护”落到实处。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为根本遵循,牢固树立政治机关的意识,配合组织召开市直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认真组织贯彻落实市委程连元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组织召开2020年市直机关党的工作会议,及时统筹谋划机关党建工作。督促指导《中共昆明市委关于加强和改进全市机关党的建设的实施意见》(市委〔2020〕2号)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二是全面加强从严治党。认真贯彻落实《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和省、市委有关文件要求,通过深入学习,深刻领会和准确把握《规定》的各项要求。结合机关工委实际,制定实施《市委市直机关工委2020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任务分解方案》、《市委市直机关工委2020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市委市直机关工委落实<关于省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综合调研发现问题的整改方案>任务分解方案》,明确职能责任,并认真抓好任落实。三是结合实际开展特色活动促进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入脑入心。通过开展“四个一”(“一批宣讲”、“一次征文”、“一次演讲”、“一次竞赛”)活动,促进了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在市直机关的落实、落细、落地。四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制定《任务分解》,工委班子成员带头执行“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民主评议党员和领导干部党支部工作联系点制度,建立党支部工作联系点317个,按季度公示参加组织生活会情况。班子成员参加党支部组织生活160余次,其中三会一课53次、主题党日活动43次,与党员谈心谈话55次,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9次,用实际行动解决领导干部参加组织生活不认真不经常不严肃问题。
2. 坚持不懈抓好理论武装。一是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将意识形态工作列入2020年度党建工作要点,在市直机关党的工作会议上,亲自对意识形态工作作安排部署。研究制定《市委市直机关工委意识形态工作任务目标分解》和《市委市直机关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要点》,完善了《市委市直机关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工委负责人专门组织工委相关干部研究2020年的意识形态工作,提出了加强内宣和外宣等10项具体要求,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每季度开展1次意识形态责任分析研判,每半年形成1次专题报告,全年举行理论中心组学习9次,已全部完成年初制定的 13个学习专题。二是加大机关党建宣传工作力度。全年通过《昆明机关党建网》发布党建信息1474条,《昆明市级机关工委》官方微博发布信息1000余条(次),《昆明机关党建》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95条。发布《昆明机关党建宣传》18期。全年省直机关工委官方网站《云南机关党建》共采用我单位工作信息17篇,《学习强国》平台采用1篇,新浪网采用1篇,昆明日报采用6篇,昆明宣传采用1篇。完成《昆明机关党建网》网站来源稿件的审核工作,全年审核、修改所属党组织上报的党建信息1000余条,向“云岭先锋”昆明集群上传信息402篇,向“昆明组工”平台报送信息25篇。三是丰富学习载体,做到互动学习。深入开展“新时代新作为新篇章”主题学习活动。在征文环节中,47家直属单位共上报稿件159篇,筛选出优秀文稿30篇。在“学习强国”平台推广先进(优秀)单位评选活动中,6648名在职党员已注册使用。组织开展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知识竞赛,发放学资料2000册、电子书47份,市税务局代表队在决赛中获得第四名3等奖的好成绩。举办“创新奋进 担当作为”主题演讲比赛,来自46家市直机关的83名参赛选手参加了比赛。四是加强阵地建设,对工委宣传主阵地《昆明机关党建网》进行改版,增加《党建要闻》、《支部活动》、《同舟共济抗击疫情》等板块,对《机构设置》、《理论学习》等板块进行优化调整。加强对市直机关工委微信公众号、官方微博的运营维护管理,安排专人对“两微”内容进行审核和发布,确保内容更新及时。做好公益广告刊播,工委电子屏滚动宣传普法和疫情防控视频、宣传图片、宣传口号等1000余小时。五是建设书香机关,认真开展全民阅读活动。联合市委党校、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开展2020年“4.23世界读书日”系列活动。六是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推荐评选2020年度“昆明好人”市交通运输局王伟等5名同志被授予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昆明好人”称号,推荐市委老干局等5家单位申报“云岭好家风”示范点。七是开展多种方式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举办“机关大课堂”4讲,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引向深入。还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融入市直机关“万名党员进党校”、入党发展对象培训班、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等培训的必学内容。八是做好理论研究,工委常务副书记的署名文章《以“五强五带头”为抓手,高质量推进模范机关建设》在中直机关官方杂志《机关党建研究》专栏刊登。
3. 持续提升基层组织力。一是持续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对2018年、2019年度党支部规范化创建工作进行了“回头看”,完成2020年295个党组织达标创建任务,3年共完成达标创建959个,累计完成100%。扎实做好2020年度“四星级”“五星级”示范党支部遴选、初审工作,共推荐上报11个“五星级”示范党支部,19个“四星级”示范党支部,市统计局第四党支部被命名为省级规范化建设“示范党支部”。二是持续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制定了《市直机关工委领导班子挂钩联系软弱涣散党组织安排》,按照“一支部一对策”制定整顿方案,由机关工委5名班子成员对年内摸排确定的6个软弱涣散党组织分别进行挂钩指导、督促整改提升,6个软弱涣散党组织全部完成整顿验收。三是提升机关党建品牌创建质量和水平。持续推进“市级行政中心党建示范带”建设,对已命名的38个党建品牌和58个示范点进行优化提升,将提升效果明显的35个党建品牌编印成《市直机关党建品牌集锦》,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推荐的“‘三内’固堡垒、‘三外’强先锋”党建案例在“互联网+党建”典型案例征集展示活动中获“三等奖”。四是提升党员教育培训质量。制定出台《昆明市委市直机关2019—2023年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规划》,力争用5年时间分层次分领域有计划地把市直机关党员至少轮训一遍;深化“万名党员进党校”培训,截止10月底,已完成普通党员进党校培训14869人,其中基层党组织书记进党校培训963人,占96.3%;认真开展“党课开讲啦”活动,领导干部讲党课362次,领导干部上讲堂411次,听课党员6430人;分级分类开展基层党务工作者培训,先后举办了2020年市直机关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2020年全市机关党务干部履职能力示范培训班、市直机关省管领导干部所在党支部书记培训班等8期培训班;抓好党校教学点建设,批准设立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审计局、市人大常委会3个党校教学点。五是全面推进“智慧党建”工作。制定《2020年度市直机关“智慧党建”工作方案》,将推进“智慧党建”工作纳入各单位党的建设总体布局;为各基层党组织订购140套党建盒子和85套党建信息化平台USB-key,信息化系列平台“六进”底实现全覆盖;举办市直机关“智慧党建”业务培训班。六是严格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做好党员发展和管理工作,制定2020年发展党员工作计划,对发展党员工作实行全程纪实和全程管控,将138个党员发展计划分解到基层,确定市自然资源规划局机关党委等7家党组织为发展党员工作联系点。六是做好党员关爱慰问工作,开展春节专项慰问和庆祝建党99周年“七一”专项慰问,走访慰问生活困难党员和老党员共330人。七是开展好庆祝建党99周年“八个一”系列活动,开展一次演讲比赛、一次慰问送温暖活动、一次主题党日活动、一次党组织书记讲党课活动、一次党员志愿服务活动、一次结对帮扶活动、一次“模范机关”创建“提升月”活动、一次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推进月”活动,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增进爱党情怀、恪尽兴党职责。八是严格落实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提醒督促机制,严格执行按期换届制度,做到届满一家,换届一家,目前已完成78家。九是深化“两新”组织分类覆盖。认真指导所属7家直属单位对9个行业及领域的“两新”组织进行了摸底排查,形成行业领域数据库,深入开展“两个覆盖”工作。十是全面完成国企党建工作,将国企党建工作纳入机关党建目标考核细则,指导辖国企党组织的单位落实好《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要求,推动国有企业把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
4. 不断增强机关党建效能。一是高质量开展“模范机关”创建活动和“四标”行动。联合市委组织部及时印发工作方案,将“模范机关”创建活动和“四标”行动纳入2020年基层党建重点项目清单,进一步深化机关党建“提神振气”工程。召开推进会对工委“模范机关”创建暨“寻标对标达标创标”行动提出了具体要求。工委调研组先后到市发改委等25家单位开展了调研指导,督促各单位结合实际,细化方案,落细落实各项工作。二是组织市级党组织和在职党员当好“抗疫先锋”,与市委组织部联合下发《关于组织在职党员有序参与社区(村)疫情防控的通知》,鼓励、号召市直机关党员干部积极投身疫情防控一线,为共联攻坚社区捐赠抗疫物资2批次,为挂钩扶贫点捐献物资2批次,积极组织市直机关党员捐款抗击疫情,14361名党员自愿捐款228万元,“将党旗插在抗疫一线”。三是主动融入城市基层党建。指导直属党组织深入开展机关党组织和在职党员到社区“双报到双报告”工作,联合市委组织部完成活动启动,47个党组织已全部到社区报到,开展服务活动312次。5585名在职党员中已有4930名到常住地报到的党员,开展志愿服务9541次。四是进一步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与市委组织部联合下发《“文明城市齐心创·共产党员在行动”工作方案》,加强全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社会志愿服务工作,安排14个直属党组织在7月-9月创文期间,以“5+x”(即:发出倡议、主题宣传、示范带动、文明实践、自觉行动)的形式,积极支持参与文明城市创建。五是做好精准扶贫工作,投入帮扶资金12万元助力挂钩联系点解决实际问题,开展入户遍访活动2次,为挂钩联系的柯渡镇引进肉牛养殖项目(目前已立项),选派业务精干的2名干部开展驻村扶贫,始巩固脱贫成效。六是党建引领带群建。加强对机关工会、共青团、妇女组织的领导,做到党群工作同步谋划、同步推进、同步实施。推动机关文化建设,开展市直机关第十九届保龄球比赛、市直机关工作人员计算机应用技能竞赛、职工气排球比赛、单身职工联谊活动、昆明地标穿越城市定向越野挑战赛和“制止餐饮浪费,节约从我做起”主题签名等活动。持续开展“四个一、四关爱”和第十六期职工医疗互助活动,按期完成医疗互助的申报及缴费,走访看望慰问重特大病困难职工10人。做好推荐评选,激励职工创先争优,4人被评为云南省第二十三届省先进工作者、1人被评为“最美职工”,5个集体创建成为2020年昆明市“工人先锋号”,推荐出3家四星、4家五星级文体活动中心上报市总工会。组织开展“3·5”学雷锋日集中志愿服务、庆祝“三·八”国际妇女节家庭才艺VCR评选、“同悦书香?相伴成长”家庭亲子阅读、市直机关第十六期职工医疗互助、市直机关“文明家庭”建设、“女性大讲坛”暨“花耀文明实践·芬芳你我同行”花卉艺术培训等活动。开展了6期青年主题联学活动、青年联谊活动、“3·5”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指导7家团组织、4家青委会的换届选举工作,推荐4家单位申报昆明市星级青年文明号,复核评审8家单位为优秀青年文明号。
5. 进一步提升干部队伍精气神。一是坚持新时代好干部标准选拔任用干部。认真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严格按照组织程序推荐一级调研员1名,晋升四级调研员1名、一级主任科员2名,选拔副科级领导干部2名,选拔了一批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好干部。二是推进干部轮岗交流。加大年轻干部多岗位交流锻炼,分别对2名正科级干部、1名副科级干部进行轮岗交流,对2名52岁以上的副科级干部进行岗位调整。三是健全完善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制度机制。健全完善工委内部绩效考核评价机制,制定出台《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干部(职工)绩效考核管理办法(试行)》,引导全体干部职工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四是加强内部管理,落实干部职工休假待遇,规范请休假手续,修订《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干部职工考勤及请休假规定》,真正把严管与厚爱的具体举措落到实处。五是提升干部专业化能力,开展“业务大培训”活动,举办业务培训活动2次,30人次参加省、市组织的各类培训,推广运用云南省干部在线学习学院、学习强国、“云岭先锋”等平台开展党员干部教育培训,提升工作能力。
6. 有力推进深化改革工作。一是成立深化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市委市直机关工委2020年度全面深化改革目标任务分解落实方案》,围绕“推进落实《中共昆明市委关于加强和改进全市机关党的建设的实施意见》(昆发〔2020〕2号)”和“制定出台《关于深化“模范机关创建”的实施方案》”这两个自选改革任务召开3次专题会议。二是召开县(区)机关党建工作联席会1次,14个县(市)区机关党工委围绕贯彻落实《实施意见》开展研讨交流。三是工委班子成员对《实施意见》的落实情况开展随机调研21次,做到47家市直机关党组织全覆盖,推动文件精神的贯彻落实。四是对机关党组织书记配备情况进行排查,未落实《实施意见》要求的单位已全部完成整改。五是于4月24日与市委组织部联合下发《关于在市直机关深入开展创建“模范机关”的实施方案》(昆机党通〔2020〕17号)。方案设置了正向、反向指标体系和考核评价方式,以5个方面22项正向标准为主要指标,逐条逐项细化和量化创建标准。市委市直机关工委两项自选改革类目标任务均已完成。
7. 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一是认真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主要领导做到“四个亲自”,带头践行“四种形态”,特别是运用第一种形态,经常对班子成员、部门领导和干部职工开展谈心谈话,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开展廉政提醒谈话2人次、班子集体廉政谈话1次、谈心谈话15人次,上廉政专题党课1次,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联席会议1次。二是认真落实领导班子成员责任。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责任制,认真履行分管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主要领导责任,经常与分管处室的党员交心谈心和廉政谈话,全年班子成员进行廉政责任提醒谈话22次,7次听取分管部室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对分管部室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考核,班子成员带队检查考核分管部室各2次。三是压实领导工作责任。制定《市直机关工委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要任务分解方案》、《市直机关工委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进一步明确工委党风廉政建设领导班子、主要领导、班子成员和各部(室)的责任,向市委、市纪委专题报告工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自检自查2次。四是加强工委廉政风险防控。工委专题研究确定了7个廉政风险防控点,评定廉政风险防控等级,制定廉政风险防控措施,确定廉政风险防控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人,认真落实防控要求,有效地防控廉政风险。五是认真开展“肃流毒、除影响、清源头、树正气”专项行动,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委关于肃清秦光荣流毒影响的重要部署,落实“八个坚决肃清”要求,组织领导干部集中观看《政治掮客苏洪波》警示教育片,工委主要领导为全体党员干部讲授题为“肃流毒、除影响、清源头、树正气专项行动”廉政专题党课,教育引导党员领导干部从违纪违法案件中汲取教训,深刻反省。六是积极创建党风廉政建设示范点。制定《工委党风廉政建设示范点创建方案》,持续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机关工委没有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情形。七是开展经常性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5次组织学习传达市纪委《典型案例通报》,组织观看《政治掮客苏洪波》警示教育片、廉政教育剧《钱南园》,组织参观“清风沐春城·廉韵润人心”清廉昆明廉政文化展,市委党校纪律教育基地开展廉政教育活动。在领导干部中认真开展警示教育和家风教育“三个一”系列活动。八是严格落实《市直机关工委关于贯彻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实施细则》,凡涉及“三重一大”的事项都提交工委会集体讨论研究决定,严格落实主要领导末位表态制度,严格执行工委《经费管理使用规定》,1万元以上资金使用一律提交工委会研究决定,没有“一言堂”、议而不决、决而不行的情况。九是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切实做好为基层减负工作。严格控制2020年文件、会议总数,截止目前发文数量为70份,召开会议数量为1次,均未超过年初计划数,2020年以来未自行开展过督查检查考核。
二、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国共产党昆明市市级机关工作委员会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是:中国共产党昆明市市级机关工作委员会。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国共产党昆明市市级机关工作委员会部门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7人。其中:行政编制27人(含行政工勤编制5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8人(含行政工勤人员5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34人。其中:离休3人,退休31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2016年公车改革后,原有编制车辆5辆,实有在编车辆5辆均已上缴,但固定资产尚有1辆车辆因产权问题仍未作账务核销)。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部门决算表详见附表《中国共产党昆明市市级机关工作委员会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附表1-附表9)。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昆明市市级机关工作委员会部门2020年度收入合计1,005.8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05.84万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113.52万元,占比减少10.14%。减少变化的主要原因:基本支出经费标准降低,人员经费减少,纪检派驻机构改革预算经费撤销,预算经费减少。
二、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昆明市市级机关工作委员会部门2020年度支出合计1,005.8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70.94万元,占总支出的86.59%;项目支出134.89万元,占总支出的13.41%;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113.52万元,占比减少10.14%。减少变化的主要原因:基本支出经费标准降低,人员经费减少,纪检派驻机构改革预算经费撤销,预算经费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昆明市市级机关工作委员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70.94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20.01万元,占比减少12.11%。减少变化的主要原因:基本支出经费标准降低,人员经费减少,纪检派驻机构改革预算经费撤销,预算经费减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796.0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1.3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74.9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6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昆明市市级机关工作委员会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34.89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6.48万元,占比增加5.05%。增加的主要原因:专项业务工作略有增加,项目经费略有增加。
三、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昆明市市级机关工作委员会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05.8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对比减少113.52万元,占比减少10.14%。减少变化的主要原因:基本支出经费标准降低,人员经费减少,纪检派驻机构改革预算经费撤销,预算经费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848.8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4.39%。主要用于行政运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的支出;
2. 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 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 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 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 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8.4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82%;主要用于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9. 卫生健康(类)支出46.0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58%。主要用于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等;
10. 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 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 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 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 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 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 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 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 住房保障(类)支出62.4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21%。主要用于缴纳单位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
20. 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 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 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 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 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昆明市市级机关工作委员会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2020年度无“三公”经费支出。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减少0.12万元,下降10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12万元,下降100.00%。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变化的主要原因:2020年度无“三公”经费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万元。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购置车辆0.0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0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 公务接待费0.00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0.0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党昆明市市级机关工作委员会部门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4.95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9.91万元,减少变化的主要原因:机关运行经费标准降低,纪检派驻机构改革预算经费撤销,预算经费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经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水费、会议费、维修维护费等日常开支,以保证机构正常运转。
二、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中国共产党昆明市市级机关工作委员会部门资产总额81.2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49.95万元,固定资产30.94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0.38万元,其他资产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51.15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7.53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17.15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单位:万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81.27 | 49.95 | 30.94 | 0.00 | 0.00 | 0.00 | 30.94 | 0.00 | 0.00 | 0.38 | 0.00 | |
填报说明: |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 ||||||||||||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 |||||||||||||
三、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 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 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市政府当年拨付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监督索引号53010000128601111
附件: 中国共产党昆明市市级机关工作委员会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