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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昆明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关于购买法律顾问服务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0-09-25 文章来源:昆明市机关党建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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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中共昆明市委办公厅 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昆办发〔2017〕32号)文件的相关要求,进一步提高中共昆明市委市直机关工委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水平,促进依法办事,为昆明市建设区域性国际中心城市提供法治保障。根据昆明市财政局印发的《昆明市市本级2018年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昆财非税〔2018〕170号)文件精神,经昆明市财政局批准,同意中共昆明市委市直机关工委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开展中共昆明市委市直机关工委法律咨询、顾问服务工作,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项目名称

《法律咨询、顾问服务》(政府购买目录:法律咨询、顾问服务,代码:E0102)

二、 购买主体

单位名称:中共昆明市委市直机关工委

三、 主要内容

1、 协助中共昆明市委市直机关工委草拟、制订、审查或者修改合同、协议、章程等法律文件;

2、 解答中共昆明市委市直机关工委的法律咨询,应中共昆明市委市直机关工委的要求出具律师建议或者出具法律意见书;

3、 应中共昆明市委市直机关工委要求,就中共昆明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已经面临或者可能发生的纠纷,进行法律论证,提出解决方案,出具律师函,发表律师意见;

4、 接受甲方委托,开展资信调查和其它法律事实的调查、取证工作。

四、 承接标准

执有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等相关资质。

五、 目标要求

承接主体应当按与购买主体签订的服务协议要求,认真组织相关工作,确保机关工委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水平,促进依法办事,为昆明市建设区域性国际中心城市提供法治保障。

六、 购买方式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2020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云政办函〔2020〕25号)文件规定,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及部门集中采购项目之外属于分散采购,单项或批量金额在60万元(不含)以下的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由中共昆明市委市直机关工委按照内控、财务制度执行。

七、 资金支付方式

按照签订购买服务协议内容支付服务费用。

八、 公示时间

自公示日起,5个工作日内,逢节假日顺延。

九、 联系方式

请有意承接者与中共昆明市委市直机关工委联系,并提供相应报价、资质及服务项目内容。

储老师     联系电话:0871-63194203。


中共昆明市委市直机关工委    

2020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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