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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昆明市委员会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昆明市委员会市直机关委员会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二、 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 收入决算表
三、 支出决算表
四、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 “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九、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十、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十一、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十二、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 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 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 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中国共产党昆明市委员会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
2019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昆明市委员会市直机关委员会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中国共产党昆明市委员会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是市委的派出机构,列市委工作机关序列,为正县级。
中国共产党昆明市委员会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下属直属机关党组织48个,基层党组织1037个,直属党员总数18455名;市直机关工会联合会下属基层机关工会91个,工会会员12272名;市直机关团工委下属基层机关团组织42个,青年委员会40个,机关团员242名;市直机关妇委会下属基层机关妇委会、妇女小组72个,机关妇女3156人;昆明市市级党群机关老年人体育协会下属有24个会员单位,会员1037名;昆明市市级国家机关老年人体育协会下属27个分会,会员1223名。
主要职责是:
1. 统一组织、规划、部署市直机关党的工作,提出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的意见和建议,研究制定工作规划,并抓好组织实施,保证中央和省委、市委的各项决策部署在所辖党组织得到贯彻落实。
2. 指导市直机关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对市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落实党建责任制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向市委报告。
3. 指导市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4. 配合市委有关部门对市直机关各部门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制度等情况实施监督检查,并督促落实或向市委提出意见建议。
5. 配合市委有关部门抓好市直机关各部门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参与对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和各部门党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督促检查和指导。
6. 指导市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实施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和管理,协助市委抓好市直机关市管干部和后备干部的教育、培养、考核、奖惩、监督工作,定期了解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情况并向市委报告。
7. 负责对跨部门的重大问题和重点工作进行调查研究,并作出决策或向市委提出建议。
8. 督促指导市直机关各部门机关党组织按期换届,审批关于召开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的请示,审批市直机关各部门机关党组织和机关纪委领导班子的组成及书记、副书记的任免。
9. 指导市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做好党员发展、教育和管理,统筹党务干部、党员的培训轮训工作,对党员的日常教育、培训、组织生活进行检查。
10. 指导市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了解掌握市直机关工作人员的思想状况。
11. 领导市直机关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的工作,指导各级党组织做好党的群众工作。
12. 完成市委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9年,中国共产党昆明市委员会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昆明市十一届委员会第六次、七次全体会议和昆明市“两会”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全面推动机关党建高质量发展,全面推进各项工作任务落实。
1. 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一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严格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贯彻民主集中制,严格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坚持党员领导干部讲党课制度。中国共产党昆明市委员会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领导班子带头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二是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决落实中央的决策部署和省、市委的工作要求,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大力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机关,转发市委组织部《关于印发<昆明市2019年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工作清单>的通知》,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三是坚决贯彻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常委关于重大事项请示报告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坚决防止和纠正各种“低级红”“高级黑”现象。四是及时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开展“五个一”活动,在市直机关党组织掀起学习贯彻热潮,《以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引 全面提高昆明机关党建质量》在全国机关党建工作研讨会上进行书面交流。五是正在抓紧研究起草《中共昆明市委关于加强和改进机关党的建设的实施意见》。
2. 高举思想旗帜,强化理论武装
(1)抓好理论学习。一是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召开3次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分析研判会,对市直机关意识形态工作的基本情况、存在问题和下步工作打算进行分析研判,坚持领导干部学懂弄通在先,贯彻落实在前。二是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立了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制定实施《市委市直机关工委班子“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工作方案》,举办中国共产党昆明市委员会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领导班子集中学习读书班和中心组学习各2次,围绕中央提出的“党的政治建设”等8个专题进行研讨交流,结合先学先改期间发现的问题,着眼查找自身问题和解决实际问题,持续深入调研、持续检视问题、持续整改落实,共查找中国共产党昆明市委员会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领导班子问题10个,班子成员检视问题127个,制定整改措施,正在整改落实中。认真开展10项专项整治工作,制订了10项专项整治任务分解书,明确了牵头领导、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人,召开了专项整治工作推进会,逐一落实专项整治任务。在抓好中国共产党昆明市委员会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自身主题教育的同时,加强对所属基层党组织主题教育的督促指导,举办机关基层党支部书记培训班,对机关基层党组织开展主题教育落实14项重点任务也进行专题培训,提出贯彻落实要求。三是依托有效载体抓好理想信念教育和理论武装。下发《市级机关工委关于做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课件学习使用的通知》,市级机关各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在组织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学习时,把《三十讲》课件作为重要学习资料。把建好用好“学习强国”学习平台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下发《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关于构建“学习强国”学习平台组织架构的通知》,将注册使用情况纳入党建目标责任制、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等考核的重要内容,确保“学习强国”学习平台抓紧抓实、抓出成效。举办“昆明市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时代新人说—我和祖国共成长’演讲比赛市直机关比赛”、“市直机关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群众合唱比赛”、组织干部群众参观“辉煌70年—云南省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成就展”,抓好市直机关干部职工理想信念教育和理论武装工作。四是认真组织中心组学习。制定中国共产党昆明市委员会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中心组学习计划,举行10次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将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中央、省委、市委重要文件精神纳入中心组学习内容,转发并认真执行《中共昆明市委宣传部 中共昆明市委组织部关于印发<昆明市2019年县级以上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重点内容安排>的通知》。五是做好机关青年人才的思想引领工作,下发《关于推进市直机关年轻干部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意见》,推进市直机关年轻干部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强化对年轻干部的理论武装工作。六是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举办“机关大课堂”3期,培训326人次。开展“4•23世界读书日”活动。组织5期共1908余人次参加《时代前沿知识讲座》,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把各级文明单位创建活动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紧密结合,向昆明市文明办推荐报送19户文明家庭、1名“道德模范”、7名“昆明好人”。七是推动红色文化传播、坚定爱国信念。组织干部职工参加了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照金精神”宣讲巡展活动开展仪式、红色文化宣讲及参观展览,联合中共昆明市委办公室、中共昆明市委宣传部、昆明市档案局举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档案文献展,中共昆明市委宣传部、昆明市文化旅游局举办“为祖国放歌”合唱展演活动,组织市直机关500人参加“万人同升国旗,同唱国歌”活动。八是牵头开展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创建“进机关”活动,中国共产党昆明市委员会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在内的所属15家单位被授予第二批全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单位。
(2)抓实“万名党员进党校”培训。深入实施第二轮“万名党员进党校”工作。机关党员进党校培训14619人,占78% ,培训党支部书记862人,达96.2%。持续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国共产党章程》进机关,举办9期培训班,培训党员、党务干部1000余人。
(3)抓好网络党建宣传。充分利用中国共产党昆明市委员会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一网两微”信息平台,扎实做好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贯彻宣传和普法、移风易俗、扫黑除恶等网络学习宣传教育工作。2019年,《昆明机关党建网》发布党建信息271条,《昆明市级机关工委》官方微博发布信息1500条、粉丝7832人,《昆明机关党建》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78条。
(4)开展普法宣传教育。重点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新颁布的党内法规有关知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法律法规及斗争成果进行宣传。通过开设“依法治市及法治宣传”专栏,依托中国共产党昆明市委员会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一网两微”网络平台,对各项法律法规进行了持续的网络宣传普及。截至目前,中国共产党昆明市委员会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官方微博发布普法教育宣传信息500余条、宣传图片700余张;《昆明机关党建》微信公众号发布普法信息20余条、宣传图片70余张。《昆明机关党建网》发布普法信息30余条、宣传图片70余张。
3. 加强机关基层组织建设,扎实推进“基层党建创新提质年”工作
一是及时部署。结合实际制定下发《2019年机关党建工作要点》,对2019年市直机关党建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制定下发了《市直机关“基层党建创新提质年”工作方案》《市直机关“基层党建创新提质年”重点任务项目清单》,明确8项重点任务,18个重点项目,扎实推进“基层党建创新提质年”工作。二是压实责任。认真抓好抓实昆明市委书记、中国共产党昆明市委员会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书记述职评议意见的整改落实。召开党委(党组)书记述职评议会,对会议述职的20家单位党委(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情况进行了现场点评,提出了72条需要整改的问题和点评意见;对会议书面述职的党委(党组)书记逐一反馈评价意见。印发《2019年度市直单位党组(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清单》《2019年度市委市直机关工委班子成员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清单》《昆明市市直机关2019年度党建工作目标考评清单》,与48家直属党组织签订《昆明市市直机关2019年度党建工作目标考核责任书》,进一步压实机关党建工作责任。指导督促12个软弱涣散党组织整顿提升。制定下发《市级机关2019年发展党员计划》指导和审批发展党员工作,2019年计划发展党员143名,截至2019年10月底,发展党员131名。深入推进“互联网+党建”进机关,指导机关党员用好“学习强国”学习平台、“云岭先锋”手机APP,为基层党组织配齐党建盒子、USB KEY,申报党员教育视频片15部;注重把开展“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党务公开、党员积分与运用“云岭先锋”APP融合起来,实现线上、线下有机结合、互为补充。三是开展“三亮三表率一模范”机关创建活动。与中共昆明市委组织部联合印发了《在全市机关党组织中开展“三亮三表率一模范机关”创建活动的工作方案》,在全市30000余名机关党员干部,900余个机关党组织中开展“三亮三表率一模范”机关创建活动,教育引导各级机关党组织、党员干部自觉践行“三个表率”要求,创建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四是扎实开展专项整治。制定下发工作方案、重点任务项目清单,明确了重点任务、重点项目,开展“关于开展发展党员违规违纪问题专项整治”等7个专项整治工作,其中召开2期培训会推进宗教势力干扰侵蚀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信教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在全市专项整治工作汇报会上总结汇报了专项整治工作情况。五是持续开展党支部规范化建设达标创建工作。转发《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关于印发12类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标准>的通知》,发放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标准(试行)》手册800余本,2019年计划累计达标70%以上,2019年达标创建441家党支部,各领域基层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水平持续提升。六是抓好机构改革中的机关党建工作。下发《关于做好机构改革单位机关党建工作的通知》,指导机构改革涉及部门和单位落实好“四个同步”要求;下发《关于撤销、设立、变更及调整机关党组织的通知》,根据相关工作要求,撤销昆明市国土局机关党委等8家机关党组织,设立昆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机关党委等4家机关党组织,对中共昆明市委办公室机关党委等9家党组织进行更名,对昆明市台联党支部等6家党组织隶属关系进行调整,确保了机关党的工作有效接续。七是改革工作按要求推进。根据机构改革工作安排,2019年3月11日,中国共产党昆明市委员会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在昆明市市级行政中心正式挂牌成立,并对相关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等进行了调整明确;补充调整中国共产党昆明市委员会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人员,按照全面深化改革工作目标责任抓实改革工作。八是加强党建带群建工作。完善抓党建带群建工作措施,把抓党建带群建列入基层党建考核和基层党建重点任务,作为2019年度党委(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在全市2019年党建带群建第一次联席会上交流汇报了工委党建带群建工作。九是持续打造党建品牌。坚持机关党建围绕中心、建设队伍、服务群众的工作定位,指导市级机关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常态化深入推进“万名党员进社区”文明创建志愿服务、“关爱滇池•春城志愿者在行动”志愿服务活动和机关基层党建与脱贫攻坚“两联系一共建双推进”活动,增强了机关党建服务中心工作的效能,强化了机关党员为民服务解难题的行动自觉。2019年,累计开展党员志愿服务活动960批次,20万余人参与,432个党组织5500余名党员干部与贫困村党组织、贫困户结对帮扶。十是全面提高“春城党建品牌培育工程”质量。深入推进“机关党建精品培育行动”,进一步推进北京路党建示范长廊、市级行政中心党建示范带建设,优化提升25个党建品牌、35个示范带示范点和1个北京路党建示范长廊示范点。十一是强化调研指导。采取季分析、半年随机调研、年度考评的方式,推进党建工作落实。加强巡查整改工作的督促检查指导,推动被巡察的直属5家单位全面整改,约谈1家机关党建工作任务落实不力的机关党组织负责人、领导班子成员。
4.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持之以恒正风肃纪
一是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全面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全面领导责任,落实中共昆明市委“1+7”制度;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和机关工委党风廉政建设暨党建工作会共3次,主要领导与分管领导、分管领导与部门负责人逐级签订责任书,对工委工作任务进行了责任分解,主要领导带头落实“一个参加”、“两个约谈”“三个亲自”要求,坚持民主集中制,认真落实市委 “三重一大”要求,按照《中共昆明市市级机关工委会议事规则》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严格党内政治生活,带头参加所在党支部生活会。中国共产党昆明市委员会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强化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二是加强宣传警示教育。持之以恒学习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及省委、市委实施办法精神,严格执行“七严格”“十严禁”。认真开展纪律作风自检自查,8次集中学习传达纪委通报案例。以中心组专题学习、廉政集体谈话、集中学习、先进典型学习、反面典型警示教育等多种学习形式,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中纪委、省纪委、市纪委重要会议精神等党内法规,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党内监督;认真组织学习市纪委下发的各类违纪通报和市纪委《典型案例通报》,以身边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党员干部。三是开展作风专项整治。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抓好基层减负。召开专题会议对照四个方面17项整治重点逐项进行了自检自查;印发实施《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关于整治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工作方案》,首先从中国共产党昆明市委员会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领导班子做起,开展作风建设专项整治行动,对困扰基层的形式主义问题进行大排查,着重从思想观念、工作作风和领导方法上找根源、抓整改。持续深入开展“六个严禁”和严禁领导干部收受“红包”专项整治。持续整治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持续深化“提神振气”工程,组织开展 “三亮三表率一模范机关” 创建活动,持续整治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推拖滑绕、敷衍塞责,行动迟缓、消极懈怠,能力不足、落实不力等突出问题,进一步提振干事创业精气神。认真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举办扫黑除恶知识专题宣讲,积极推进扫黑除恶进机关,发布各类扫黑除恶宣传信息400余条(次)、图片150余张;号召直属机关党组织积极参与并开展“扫黑除恶—基层党组织在行动”活动周(2019年5月25—31日)“六个一”活动,发动机关党员群众积极投身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四是深化运用“四种形态”,把纪律和规矩摆在前面。带头践行“四种形态”,特别是运用第一种形态,经常对班子成员、部门领导和干部职工开展约谈,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开展各种谈话18人次。
5. 持续坚持党建带群建,群团组织作用有效发挥
一是积极组织开展各类丰富多彩的活动。举办市级机关第十八届保龄球比赛、“幸福来敲门•爱满新时代”单身职工联谊活动,开展“七十二行大练兵”机关工作人员计算机技能竞赛;举办“2019年市级机关工会联合会‘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培训班”;加大新任工会干部培训力度;加强工会经费财务管理和审计监督,加大基层工会文体活动的经费支持力度,年度共补助经费10余万元;举办昆明市市直机关第十一届职工运动会;开展各种创先争优活动,2019年上半年,市级机关1人被评为“昆明市金牌工人”,2家单位被评为昆明市“工人先锋号”,2家单位被授予昆明市女职工“建功立业标兵岗”,1人被评为昆明市女职工“建功立业标兵”,2户家庭被评为昆明市“和谐家庭”,昆明市市直机关8家单位被评为“昆明市五一劳动奖状”,5人被授予“昆明市五一劳动奖章”。二是积极开展机关青年工作。开展“青春心向党 建功新时代”主题教育宣传活动,成立市直机关“青年之家”开展“机关青年大学习”活动,围绕习近平《习近平用典》、《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等通过读书会和互动讲座的形式进行读书会学习;举办昆明市市直机关“青年之家”主题联学活动6期。推动团员广泛深入参与社区爱心食堂、社区文明宣传、社区卫生整治、滇池志愿者等活动;联合举办“缘起梨乡•携手青春”青年联谊活动,组织机关青年文明号集体参与“54KM春城新能量”大型公益徒步活动。对昆明市市直机关24家星级青年文明号开展检查复核工作。依托共青团中央“智慧团建”系统,开展第一批基层团组织整理整顿工作。三是认真开展昆明市市直机关妇女工作委员会工作。召开2019年机关妇女工作会暨庆祝“三•八”妇女节活动,开展寻找“最美家庭”活动暨好家风好家训征集展示活动、家风家训主题活动;举办昆明市“女性大讲坛”暨扫黑除恶专题讲座、市级机关“女性大讲坛”暨“家庭教育进机关”培训讲座,参加“女性大讲坛”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专题讲座;开展“让我们靓起来,让昆明美起来”倡议活动、市直机关妇女干部讲座;健全完善“妇女之家”各项规章制度,夯实机关妇女工作的组织基础、制度基础。
6. 做好脱贫攻坚“两联系一共建双推进”工作
一是按照《中共昆明市委关于印发中央第十二巡视组对云南开展脱贫攻坚专向巡视反馈意见昆明市整改方案的通知》要求,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夯实政治责任,完成整改任务。二是组织党员干部职工深入中国共产党昆明市委员会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挂钩帮扶点—寻甸县六哨乡拖期村和柯渡镇新庄村,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居民小组长、五保户和基层党务干部进行实地走访慰问,为129户结对帮扶户送去价值25800.00元的大米和食用油。三是安排16万余元资金解决寻甸县六哨乡拖期村上拖期村到岔箐村自来水管改造、上拖期村建盖村活动室、新庄两个自然村安装18盏太阳能路灯费用,巩固脱贫攻坚成效,助推乡村振兴。
7. 2019年中国共产党昆明市委员会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亮点工作
(1)中国共产党昆明市委员会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以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引 全面提高昆明机关党建质量》在全国机关党建工作研讨会上进行书面交流。
(2)中国共产党昆明市委员会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被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表彰为“2019年度党建读物学用先进单位”和“2019年度《云岭先锋》杂志宣传工作先进单位”。
(3)中国共产党昆明市委员会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申报的“万名党员进社区 服务群众零距离”党建案例经过初评、网上展示、复评和终评等环节,从全国4000个案例中脱颖而出,被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评为“全国城市基层党建创新案例优秀案例”。
(4)中国共产党昆明市委员会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申报的“昆明跨越当先锋,机关党建走前头”党建案例,荣获中央和国家机关工委旗帜杂志社颁发的“第二届党建创新成果展示交流活动百优案例”。
(5)中国共产党昆明市委员会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被命名为“昆明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单位”。
2019年,市直机关工委各项工作顺利推进。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基层党组织建设发展不平衡,改制企业、两新组织、商会协会等党组织建设和管理仍是短板、薄弱环节;二是互联网+党建推进力度仍需加大,特别是离退休党组织、改制企业党组织运用“云岭先锋”APP开展党员教育管理差距很大,登陆率、使用率偏低。三是机关党务干部专业知识、专业素养、专业能力不足,仍需加大培训力度。四是党建工作的宣传力度不够。
二、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国共产党昆明市委员会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中国共产党昆明市委员会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国共产党昆明市委员会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2人。其中:行政编制22人(含行政工勤编制5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0人。超编原因:因机构改革驻市级机关工作委员会纪检组5名人员编制暂未划归中共昆明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离退休人员35人。其中:离休4人,退休31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2016年公车改革后,原有编制车辆5辆,实有在编车辆5辆均已上缴,但固定资产尚有1辆车辆因产权问题仍未作账务核销)。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部门决算表详见附表(《中国共产党昆明市委员会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附表1-附表8))。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昆明市委员会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2019年度收入合计1,119.3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19.36万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收入14.81万元,占比增加1.34%。主要原因分析:主要原因分析:人员工资、津贴、奖金和日常公用经费标准增加,支出增加;项目经费(昆明市市直机关职工运动会)临时新增10.00万。
二、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昆明市委员会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2019年度支出合计1,119.3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90.95万元,占总支出的88.53%;项目支出128.41万元,占总支出的11.47%;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支出14.81万元,占比增加1.34%。主要原因分析:人员工资、津贴、奖金和日常公用经费标准增加,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昆明市委员会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990.95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支出16.38万元,占比增加1.68%。主要原因分析:人员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9.4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0.5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昆明市委员会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28.41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支出1.57万元,占比减少1.21%。主要原因分析:项目经费调整,只安排重点项目。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 机关党组织建设经费,项目经费预算23.02万元,实际支出23.02万元;
2. 机关党的宣传教育经费,项目经费预算14.00万元,实际支出14.00万元;
3. 机关党组织活动经费,项目经费预算14.00万元,实际支出14.00万元;
4. 机关群团组织经费,项目经费预算6.00万元,实际支出6.00万元;
5. 机关职工文体活动经费,项目经费预算35.00万元,实际支出35.00万元;
6. 机关老体协经费,项目经费预算19.00万元,实际支出19.00万元;
7. 新增资产,项目经费预算4.93万元,实际支出4.93万元;
8. 购买服务,项目经费预算3.00万元,实际支出3.00万元;
9. 运动会资金补助,项目经费预算10.00万元,实际支出10.00万元。
三、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昆明市委员会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09.3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11%。与上年对比增加4.81万元,占比增加0.44%。主要原因分析:人员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900.9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1.21%。主要用于行政运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派驻派出机构的支出;
2. 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 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 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 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 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8.2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15%;
9. 卫生健康(类)支出65.1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87%;
10. 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 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 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 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 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 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 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 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 住房保障(类)支出75.0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76%。主要用于缴纳单位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
20. 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 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 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 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昆明市委员会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00万元,支出决算为0.12万元,完成预算的4.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12万元,完成预算的4.00%。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格按相关规定标准执行,控制接待次数和人数。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减少0.03万元,下降22.6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万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00万元,下降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03万元,下降22.67%。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严格按相关规定标准执行,控制接待次数和人数。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12万元,占100.00%。具体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主要用于(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 公务接待费支出0.12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12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4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保障市直机关工委(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党昆明市委员会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4.86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支出6.13万元,占比减少5.52%。主要原因分析:在职人员比上年度减少3人,机关运行经费相应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经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水费、会议费、维修维护费等日常开支,以保证机构正常运转。
二、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中国共产党昆明市委员会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资产总额132.4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93.48万元,固定资产38.47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0.47万元,其他资产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1.2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24.60万元,固定资产增加12.54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减少)0.00万元,在建工程增加(减少)0万元,无形资产增加0.48万元,其他资产增加(减少)0.0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单位:万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132.42 | 93.48 | 38.47 | 0.00 | 0.00 | 0.00 | 38.47 | 0.00 | 0.00 | 0.47 | 0.00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5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2.5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中国共产党昆明市委员会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附表9-附表12))。
五、 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中国共产党昆明市委员会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2019年政府性基金收入10.00万,为市财政局划拨市文广局(昆财教〔2019〕275号 运动会资金补助)10.00万元,此政府性基金已支出。
(二)中国共产党昆明市委员会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无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无使用财政专户资金安排支出,故《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六、 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市政府当年拨付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监督索引号53010000128601111
附件: 中国共产党昆明市委员会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