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生活制度健全
1. “三会一课”制度:落实 “三会一课”,每季度召开1次党员大会,每月召开1次支委会,每月召开1次党小组会,每年组织党课不少于4次。采取党支部书记带头讲、普通党员轮流讲、邀请先进典型和党务专家专题讲等方式,落实党课制度。离退休人员党组织书记每年至少为党员干部讲1次党课。
2. 组织生活制度:每年至少召开1次组织生活会。遇有重要情况或工作需要,及时召开 相关专题组织生活会。
3. 谈心谈话制度:党支部委员之间、党支部委员和党员之间、党员和党员之间每年谈心谈话不少于1次,坦诚相见、交流思想、交换意见、帮助提高。
4. 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每年开展1次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可结合组织生活会一并进行。督促党员对照合格党员标准、对照入党誓词、联系个人实际进行党性分析,召开党员大会,按照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的程序,组织党员进行评议。党员人数较多的党支部,个人自评和党员互评可以在党小组范围内进行。党支部委员会会议或者党员大会根据评议情况和党员日常表现情况,提出评定意见,确定评议等次。依规稳妥审慎处置不合格党员。
民主议事制度健全
5. 民主议事制度:健全落实议事规则,党员参与党内事务渠道畅通,党员民主权利有效落实。
联系服务群众经常
6. 联系服务群众:通过 “党支部+”等形式,组织带动非党离退休人员开展政治理论学习和活动。
党务公开制度健全
7. 党务公开:对党支部执行决议决定及思想建设、组织管理、联系服务党员群众、党风廉政建设等党内有关事务进行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