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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依法履行疫情信息登记义务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0-02-13 文章来源:昆明市机关党建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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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依法科学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做好广大市民群众健康监测服务,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现就依法履行疫情信息登记义务工作通告如下:

一、 入昆人员以及在昆明行政区域间流动的人员必须使用“昆明市入城信息申报”微信小程序扫描二维码,如实登记有关信息。

二、 各行业组织、用工单位要告知返岗人员,督促其提前进行扫码登记。

三、 入昆人员以及在昆明行政区域间流动的人员要积极配合社区(村)、卫健、公安等部门的疫情检查工作,主动出示信息登记成功后生成的二维码。

自2020年2月13日起,在全市范围全面启动“昆明市入城信息申报”扫码工作。对拒不履行登记义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责任,请广大市民群众支持配合。

特此通告。


昆明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0年2月12日


昆明市入城信息申报”操作说明

一、 用微信扫一扫以下二维码,进入“昆明市入城信息申报”小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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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在信息申报页面,填写姓名、性别、证件信息、手机号、身体状况、体温、出发地、出发时间、到达地、到达时间等信息;有同行人员的,填写同行人员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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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填写完成后,点击页面最下方的提交按钮完成提交。提交后,将生成申请信息,可在需要时重新扫描上述二维码进入,或保存当前信息以备查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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