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坚决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省委、市委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切实做好我委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据《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通告》、《中共昆明市委昆明市人民政府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通告》等相关规定,结合我委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 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贯彻落实好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深刻认识疫情防控的严峻形势,把疫情防控工作成效作为检验和拓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效。按照早预防、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的原则,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管控措施,加强监督检查,明确职责要求,压实主体责任,主动担当作为,采取有效措施,严密防控疫情发生和扩散,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作出贡献。
二、 加强组织领导
工委成立应对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统一领导、统一指挥和应急处理。
组 长:陈光辉 工委常务副书记
副组长:唐继文 工委副书记
詹绍洪 工委副书记、市直机关工会联合会主席
赵 平 工委副书记、机关党总支书记
李 文 工委委员、市纪委市监委驻机关工委纪检组组长
成 员:
张 渝 市委市直机关工委组织部部长
董 燕 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宣传部部长
杜建安 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党总支专职副书记
马忠丽 市直机关团工委书记、妇工委主任、工会联合会常务副主席
王 琼 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办公室副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立在工委办公室,唐继文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统筹协调疫情防控日常工作。
三、 防控措施
(一)加强宣传引导工作。充分利用工委“一网两微”、电子显示屏和工委微信群,深入宣传党中央决策部署,宣传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大爱精神,广泛普及科学防疫、防控知识,引导大家正确理性看待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和防控工作,提高机关广大干部职工自我防范意识和防护能力,增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信心。
(二)实行日报告制度。工委干部职工每日上午12:00前通过工委微信群,定时报告当日身体健康状况,由办公室及时汇总上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上班进入办公大楼要配合好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测量,对于体温过高人员严禁进入办公,并及时向分管领导和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
(三)办公场所消毒及防护。会同行政中心卫生工作人员做好工委办公场所定期消毒,对于重点场所加强卫生处置。及时发放市级调拨的一次性医用口罩,严密防范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输入。注重个人卫生,戴口罩、勤洗手、开窗通风、加强锻炼,提高免疫力,避免人员集中和密切接触,减少传播途径。
(四)探亲归来人员和疫区接触人员安排。所有探亲归来人员要及时上报探亲地点、身体状况、体温检测数据、有无接触疫区人员等信息,经确认无问题方可到岗上班。针对两周内有高危人员接触史和途径疫区的干部职工,要求节后暂时不用返回上班,居家隔离办公,必须在接触后连续观察14天体温无问题后把结果反馈至工委应对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经领导小组同意再返回岗位。
(五)异常情况处置。全体干部职工每天自行测量个人体温,若出现发热(37.3℃以上)、乏力、鼻塞、干咳、流涕等上呼吸道症状,应立即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并采取隔离措施,由家人陪同前往指定医院进行检查治疗,及时将检查结果上报领导小组。若检查结果没有问题,待其休养恢复后继续上班;若有问题,则第一时间上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和疾控中心,同时隔离观察同部室工作人员,对办公区域及时进行全面消毒。
四、 工作要求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强化风险意识。全体干部职工要充分认识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复杂性,强化底线思维和风险意识,提高政治站位,严禁散布谣言、扰乱公共秩序,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任何疫情信息以官方发布为准。
二是强化监督检查,严格责任落实。工委领导小组要认真履行职责,不断细化防控措施,积极开展工作,加强对干部职工的监督,对于谎报瞒报个人健康状况、散布谣言、拒不执行上级要求等行为要进行严厉批评和问责处理。全体干部职工要严格执行上级各项规定,配合完成本单位疫情防控工作,做到人人尽责。
三是加强值班值守,保障信息报送。要切实加强疫情防控期间的值班值守工作,明确人员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及时掌握上级指示和报送工作动态,认真落实“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坚决杜绝因特殊时期而存在迟报、漏报等情况。
中共昆明市委市直机关工委
2020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