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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昆明市市级机关工作委员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19-09-05 文章来源:昆明市机关党建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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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昆明市市级机关工作委员会

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主要职能和基本情况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二、 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 收入决算表

三、 支出决算表

四、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 “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 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 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中国共产党昆明市市级机关工作委员会

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主要职能和基本情况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中国共产党昆明市市级机关工作委员会是中共昆明市委的派出机构。

1、 根据党章、《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以及党中央和省、市委对党的建设的要求,制定市级机关党的建设的规划,指导基层党组织搞好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做好对党员的管理和教育工作。

2、 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提出贯彻意见,充分发挥机关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市委、市政府决定的贯彻执行。

3、 按管理权限,负责审批市级机关各部门(单位)机关党组织的设置;负责审批市级机关各部门(单位)机关党委(总支、支部)班子成员和机关纪委书记、副书记;协助有关部门做好选拔配备机关党委、党总支专职书记的工作。

4、 指导机关各级党组织实施对党员特别是副县级以上领导干部的监督,及时向市委反映部委办局、群众团体和单位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的情况;负责检查、监督机关副县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执行双重民主生活会制度的情况。

5、 协助市委组织部管理机关党委、党总支专职书记或副书记;配合有关部门对机关行政领导干部进行考核和民主评议;对部委办局、群众团体和单位党员领导干部的任免、调动、奖惩提出意见和建议。

6、 指导各部委办局、群众团体和单位机关党组织做好党的建设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7、 按规定权限,负责对党员违反党纪的查处工作。

8、 负责培训基层党组织专、兼职党务干部;负责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训;审批直属党总支、党支部发展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

9、 领导机关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群众组织,支持这些组织依据各自的章程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

10、 完成市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8年以来,中国共产党昆明市市级机关工作委员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一中、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认真落实全市组织部长会议、全市宣传部部长会议和市委常委第49次(扩大)会议精神和要求,按照市第十一次党代会、市委十一届四次、五次全会和市“两会”确定的目标任务,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放在首位,以提升组织力和服务中心工作能力为重点,以基层党建巩固年和机关“提神振气”工程为抓手,全面加强机关党的建设,推动机关党组织全面过硬,全面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极大提升了机关党建融入中心服务大局工作水平,为昆明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小康、加快建设区域性国际中心城市提供了坚强保证。

一、 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抓好理论武装,坚定机关党员干部的理想信念

把深入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当前首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

(一)抓好学习宣讲。一是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坚持每季度分析一次意识形态工作,组织开展了8次工委理论中心组学习,领导干部学懂弄通在先,贯彻落实在前。二是组织开展十九大精神宣讲。邀请市委副秘书长杜文同志向市级机关各级党组织开展党的十九大精神的专题宣讲,同时市级机关各单位结合实际采取中心组学习、主要领导宣讲等方式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在昆明市级机关工委中心组(扩大)第一次、第二次学习和新党员培训班、党性锻炼·综合能力提升培训班上,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及学习十九大精神体会,组织开展研讨。在全市市级机关党建工作会议和全市机关党务骨干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示范培训班、市级机关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党员示范培训班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在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基层党务骨干培训班上组织学习了《十九大精神解读》。今年组织参加“云南省领导干部前沿知识讲座 4期,1843人次参加培训。举办4期“机关大课堂”,培训564人次。三是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主办了“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主题演讲大赛,并以本次赛事为契机,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再掀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热潮。

通过学习宣讲,教育引导昆明市级机关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坚决维护”,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抓实“万名党员进党校”培训。把“万名党员进党校”培训工作作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重要抓手,纳入2018年机关党员教育培训和机关党建工作重点任务,作为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重要内容。分别制定下发了《昆明市市级机关工委关于“万名党员进党校”培训工作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做好“万名党员进党校”“千堂党课进基层”“百名典型上讲台”“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科级干部培训”相关工作的通知》,在2018年机关党建工作会上,对相关工作进行部署。2018年内举办11期党员、党务干部示范培训班,共计1250余名党组织书记、党务干部、普通党员参训。对年老体弱、行动不便的党员及离退休党员,由所在单位党组织开展送学、送教上门,努力实现党员教育全覆盖。整合昆明市委党校、老干、社会保障等各类资源,从培训阵地、培训教材、培训师资等方面,为培训工作提供有力保障,下拨直属党组织50余万元培训经费补充,为教育培训工作提供有力支撑。组建党校教学点10个。截止目前,机关所属各党组织共培训党员15813人,培训率91%,培训科级干部2580人,培训率100%。

(三)组织开展知识竞赛。牵头开展了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暨“改革开放我知道”》知识竞赛,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章程》等为重点内容,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进一步激发了市级机关干部职工的学习热情,进一步增强了市级机关干部职工的“四个意识”,进一步坚定了市级机关干部职工的“四个自信”,进一步提升了市级机关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所属党组织27家代表队参加了现场抢答竞赛,15只代表队参加了全市的复赛角逐。1支代表队进入了全市决赛。各单位按照要求组织全体党员参加了书面答题竞赛。

(四)积极推进网络党建宣传工作。充分利用工委“一网两微”信息平台,根据各个阶段宣传重点,扎实做好十九大精神学习贯彻宣传、普法、移风易俗、扫黑除恶等网络学习宣传教育工作。截止目前,《昆明机关党建网》发布党建信息196条,《昆明市级机关工委》官方微博发布信息1735条(次),《昆明机关党建》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53条。

(五)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举办2018年“法治宣讲进机关”活动,完成《法宣在线》学习辅导工作,继续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学习宣传活动,与市司法局联合举办“宪法知识知多少”市级机关法律知识竞赛,全面完成依法治市目标任务。

二、 抓实“基层党建巩固年”各项工作任务,加强机关基层组织建设

一是及时部署明确任务。对照市委组织部重点任务,逐条梳理落实并细化措施,制定下发《市级机关“基层党建巩固年”实施方案》、《市级机关“基层党建巩固年”重点任务项目清单》,明确了5个方面23项重点任务。二是层层压实党建工作责任。规范机关党建工作履责、考责、问责工作,与市委组织部联合出台《关于健全完善机关党建工作责任落实体系的实施方案》。建立了市级机关党建工作项目清单、责任清单、考评清单“三个清单”,进一步明晰各级机关党组织及其书记的职责和规定动作。持续开展党组织书记谈责任系列访谈和书记抓党建公开述职“两项活动”。召开“机关党组织书记述职考核评议会”,提出点评意见103条,逐一下发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清单并抓好整改工作,强化了各级机关党组织书记党建工作责任意识。持续抓实书记定期报告定期督导制度和书记抓党建工作纪实管理制度“两项制度”,编印下发党组(党委)《纪实本》、党组(党委)成员《纪实本》、机关党委(党总支)《纪实本》,《市级机关党支部工作手册》,实行各级党组织及书记抓党建工作纪实管理,进一步压实党建责任。三是认真开展党支部规范化建设达标创建工作。制定下发了《市级机关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组织两期基层党支部书记培训班,对400余名党支部书记和支部委员进行了支部规范化建设业务培训。2018年,按照市委组织部的安排部署,机关工委开展了党支部规范化创建工作,257家党组织通过达标验收,共评审通过3星级示范党委、总支28个,3星级示范支部229个;推荐上报4星级示范支部13个,推荐上报5星级示范支部9个,有效提升和加强了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水平。四是进一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三会一课”组织管理,严格实行“三会一课”计划报备、活动纪实、检查考核、“党费日”、党员固定活动日、党员积分制管理、党组织按期换届等制度。截至10月底到期应换届党组织91个,全部完成按期换届工作。指导和审批发展党员工作,制定下发《市级机关2018年发展党员计划》,2018年发展党员63名。五是持续开展党建品牌创建活动。大力推动市级行政中心党建示范带建设,以35个示范党组织和25个机关党建品牌为点,以11栋办公楼为面,以点带面,聚面为带,逐步形成了具有昆明特色的机关党建示范带,形成了比学赶超的机关党建工作格局,打造了具有昆明特色的机关党建工作“名片”。积极打造党员志愿服务品牌。组织党员深入开展“万名党员进社区”文明创建志愿服务活动、“关爱滇池•春城志愿者在行动”志愿服务活动和基层党建与脱贫攻坚“两联系一共建双推进”活动,走访慰问居民群众13565余人,成功化解群众矛盾1400余起,解决邻里纠纷1080余件,反映社情民意21100余条,为社区居民办好事实事24322件,提供滇池治理“六部门”联动执法线索1345条,劝阻污染河道的不文明行为2465起;发放宣传滇池保护资料23454份,征集市民保护滇池的意见建议1212条,受到社区居民的一致好评。2018年,昆明市党员志愿者联合会注册志愿者6742名,志愿服务时长完成207579小时。六是全面完成深化改革任务。七是持续深化“提神振气”工程,深入开展“学、查、改”干部作风集中整治活动。与市委组织部联合印发《关于整治机关作风 持续深化“提神振气”工程的工作方案》,在机关各级党组织和在职党员中开展整治机关作风、持续深化“提神振气”工程干部作风专项整治活动,按照学、查、改三个阶段,围绕6个方面25个问题查找和整改机关干部工作作风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全市机关39898名党员干部、2449个党组织参加活动,党员干部查找问题128842个,制定整改措施154233条;党组织查找问题22339个,制定整改措施26732条。有力整治了“慵懒散”、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问题,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党员干部的示范带动作用充分发挥,全市上下攻坚克难、奋发进取、勇于担当、狠抓落实的新风正气初步形成。八是强化督促检查指导。采取一月一通报,半年一检查的方式,对57家机关党组织重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列表督查并每月予以通报;注重加强对机关基层党组织的工作指导,抽查211个机关党支部《工作手册》,重点检查支部“三会一课”等组织生活制度执行情况。组成4个调研督导组于对30余家直属党组织贯彻落实《中共昆明市委关于加强和改进机关党的建设的实施意见》、2018年基层党建重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专项督查,确保年初有布置安排,过程有督促检查,工作任务有落实。加强巡查整改工作的督促检查指导,推动被巡察单位全面整改到位,提升机关党建工作质量。

三、 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风廉政建设扎实有效

一是认真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领导,落实领导班子主体责任,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专题会,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为机关党建工作的重要内容,与机关党建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层层签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真落实主要领导责任和班子成员责任。主要领导对工委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亲自安排部署,主持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组织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中心组理论学习会,给全体党员讲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党课。坚持民主集中制,每周适时主持召开班子例会,每周或隔周不定期主持召开工委会,对工委工作进行研究安排部署。认真落实市委关于“三重一大”要求,按照《中共昆明市市级机关工委会议事规则》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严格党内政治生活,带头参加所在党支部生活会。认真执行《昆明市党政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述廉实施办法》,在工委年度考核大会进行严肃述廉,对工委副科以上干部的述廉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检查落实。坚持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严格执行党务公开,充分利用昆明市市级机关党建网、市级机关工委公示栏做好党务公开,接受机关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监督。工委班子其他成员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责任,与分管部门的主要领导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对分管部门的干部职工进行监督、教育。二是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筑牢思想道德防线。以中心组专题学习、专题党课、廉政集体谈话、集中学习、先进典型学习、反面典型警示教育等多种学习形式,组织工委干部职工学习中纪委、省纪委、市纪委重要会议各级领导的讲话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实施细则、市委实施办法,组织学习《十八大以来廉政新规定》,学习《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摘要》、《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读本》、《习近平谈治国理政》、《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党内法规,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党内监督。严格执行《准则》《条例》。认真组织警示教育,组织学习市纪委下发的各类违纪通报和市纪委《典型案例通报》,以身边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党员干部。三是把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挺在最前面,严守党的纪律。深入推进 “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认真开展 “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按照中央和省委、市委的部署,抓好“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深入学习贯彻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省纪委十届三次全会及市纪委十一届三次全会精神,坚定政治方向,提高政治站位,把保证全党服从中央,坚持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作为党的政治建设的首要任务。制定《市级机关工委2018年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工作清单》,认真安排学习教育内容,组织党员干部深化党章党规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大精神的学习,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断增强党员干部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确保党员干部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和政治定力,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坚持党的领导,与党中央、省市委保持高度一致。未发现党员干部发表与中央和省、市委不一致的言论,听信和传播政治小道消息,搞小团伙、小圈子,搞自行其是,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等问题。四是落实责任监督和问责。加强党组织监督。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以基层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推进支部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为抓手,推动工委党组织认真落实“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党员党性定期分析、党员活动日等制度,促进支部组织生活提高质量,推动党内政治生活严起来实起来。纪检工作人员列席工委会,对工委“三重一大”决策事项程序进行监督。认真开展纪律作风专项整治。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实施办法、市委实施细则,没有发生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奢侈浪费情况。开展“不作为、乱作为”行为集中整治工作,突出问题导向,找准问题,组织干部职工对照集中整治内容,采取自查和征求意见等方式,进行了自查自纠,每个人都认真查找了“不会为”“懒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认真填写关于在纪律作风问题专项整治中开展集中整治“不作为、乱作为”行为自查情况登记表。工委会专题进行分析研究,查摆找准了问题,列出了问题清单、整改责任清单,制定了整改措施和要求。坚持践行“四种形态”。班子成员开展廉政提醒谈话17人次。扎实开展“学、查、改”干部作风整治活动,工委各级党组织共查找问题53个,党员干部查找问题192个、制定整改措施258条,整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 加强机关群团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群团组织作用

工青妇组织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充分发挥联系群众紧密的优势,大力开展各具特色的群众性活动,活跃了机关文化生活,营造了机关文明和谐的良好环境。一是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各类活动。认真做好昆明市第二十三届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的推荐工作,在湖南大学举办“2018机关工会主席能力提升培训班”,选送30位新任工会主席参加了两期市总工会举办的“2018年昆明市工会干部岗位培训班”,加强机关群团组织负责人的培训,提升群众工作能力。让广大工会干部开阔了视野、增长了才干,不断提升服务大局、服务发展、服务职工的能力和水平。举办了“相约新时代·共筑幸福梦”单身职工联谊活动、“2018年昆明市机关工作人员计算机应用技能竞赛”、市级机关第十七届保龄球比赛、昆明市第十四届职工网球赛,组织市级机关单位职工参观“唱响主旋律,聚焦正能量”航天科普展。加大对基层工会文体活动的支持,增强工会组织的凝聚力和向心力。二是积极开展机关青年工作。统筹指导市级机关基层团组织的“智慧团建”工作,完成团中央“智慧团建”系统的组织建树和团员信息录入工作;举办了纪念五四运动99周年“青春就要拼起来”爱国趣味拼图活动;组织开展2018年“创文明城市 做文明市民”暨学雷锋志愿服务进社区活动、举办了“弘扬五四精神 共创文明城市”昆明市青年文明号志愿服务行动暨“百号帮千家”扶贫志愿活动;加强对机关15家单位27家三星至五星级“青年文明号”的动态管理、复核、创建工作。三是积极开展机关妇工委工作。召开昆明市市级机关妇女工作会暨“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活动;开展〔巾帼心向党·建功新时代〕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知识竞赛;继续开展寻找“最美家庭”活动暨好家风好家训征集展示活动;组织开展2018年度昆明市妇联系统“昆明好人”暨“最美昆明人”推荐活动;组织开展家庭亲子阅读活动;开展昆明市“女性大讲坛”暨“万名党员进党校”学习党章专题讲座;举办市级机关“女性大讲坛”暨“家庭教育进机关”培训讲座、中国好家庭好家风巡讲活动等。

五、 挂包贫困村精准扶贫工作取得实效

一是选派工作队员,派出驻村队员3名到工委挂钩联系的寻甸县六哨乡拖期村和柯渡镇新庄村开展驻村扶贫工作,驻村队员严格按照队员管理的要求,认真履行“六大员”的职责,与贫困村的干部群众打成一片。二是做好结对帮扶工作,工委26名在职干部职工六次深入82户持续帮扶贫困户家中进行深度走访,手把手帮助督促贫困户打扫庭院卫生,培养良好卫生习惯;与贫困户共同劳动,拉近帮扶贫困户的距离;召开家庭会议,宣讲扶贫政策,激发贫困群众脱贫摘帽内生动力,分析致贫原因,找准脱贫增收的项目,制定具体帮扶措施,帮助解决贫困户反映的困难和问题。并将扫黑除恶工作对贫困户进行了宣传教育。三是认真落实帮扶计划,协调帮扶项目和直接投入资金共计22.89万元,为2个村顺利脱贫摘帽作出了积极的贡献。四是开展专题宣讲。市级机关工委常务副书记陈光辉同志为拖期村党员同志讲授学习宣传贯彻十九大精神的党课,并作了“感恩·诚信·自强”的专题宣讲。

2018年机关工委各项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发挥政治建设的统领作用 推动机关党建工作创新发展》的工作交流材料在全国机关党建工作研讨会上进行书面交流,《当先锋走前头树品牌 提神振气转作风》的工作经验材料在中央和国家机关工委《中直党建》杂志予以刊发。

但也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为:一是党建责任还需进一步压实;二是党员教育管理监督还需进一步加强;三是党务干部专业化能力还需进一步提升。

二、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国共产党昆明市市级机关工作委员会2018年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中国共产党昆明市市级机关工作委员会),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国共产党昆明市市级机关工作委员会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0人。其中:行政编制4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5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3人(含行政工勤人员5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36人。其中:离休5人,退休31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公车改革后,原有车辆编制5辆,在编实有车辆已上缴,但固定资产尚有1辆车辆未作账务核销,该车辆将在2019年进行账务核销)。

 

第二部分 中国共产党昆明市市级机关工作委员会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4.《中国共产党昆明市市级机关工作委员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中国共产党昆明市市级机关工作委员会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昆明市市级机关工作委员会2018年度收入合计1104.5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04.55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收入416.62万元,占比增加60.62%。主要原因分析:市纪委派驻市级机关工委纪检组,增加编制人数13人,增加在职人员9人,人员和日常公用经费大幅增加。。

二、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昆明市市级机关工作委员会2018年度支出合计1104.5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74.57万元,占总支出的88%;项目支出129.98万元,占总支出的12%;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416.62万元,占比减少60.62%。主要原因分析:市纪委派驻市级机关工委纪检组,增加编制人数13人,增加在职人员9人,人员和日常公用经费大幅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市级机关工委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974.57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96.89万元,占比减少68.70%。主要原因分析:市纪委派驻市级机关工委纪检组,增加编制人数13人,增加在职人员9人,人员和日常公用经费大幅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昆明市市级机关工作委员会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29.98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9.98万元,占比减少18.16%。主要原因分析:市纪委派驻市级机关工委纪检组,增加编制人数13人,增加在职人员9人,人员和日常公用经费大幅增加。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 党建工作,项目经费预算21万元,实际支出21万元。

2. 党建培训,项目经费预算10万元,实际支出10万元。

3. 党员教育,项目经费预算13.55万元,实际支出13.55万元。

4. 工委党总支工作,项目经费预算15万元,实际支出15万元。

5. 机关宣传工作,项目经费预算7万元,实际支出7万元。

6. 机关工会联合会工作,项目经费预算2万元,实际支出2万元。

7. 机关团工委工作,项目经费预算2万元,实际支出2万元。

8. 机关妇工委工作,项目经费预算2万元,实际支出2万元。

9. 机关文化月活动,项目经费预算万元,实际支出6万元。

10机关职工文体活动.,项目经费预算15万元,实际支出15万元。

11. 市级机关老体协工作,项目经费预算10万元,实际支出10万元。

12. 市纪委派驻纪检组工作,项目经费预算20万元,实际支出20万元。

13. 固定资产新增,项目经费预算6.43万元,实际支出6.43万元。

三、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昆明市市级机关工作委员会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04.5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增加416.62万元,占比减少60.62%。主要原因分析:市纪委派驻市级机关工委纪检组,增加编制人数13人,增加在职人员9人,人员和日常公用经费大幅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030.3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3%。主要用于主要用于基本支出和项目经费支出。

2. 住房保障支出74.2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主要用于缴纳单位在职人员2018年住房公积金及支付职工购房补贴。

四、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昆明市市级机关工作委员会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万元,支出决算为0.15万元,完成预算的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15万元,完成预算的5%。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格按相关规定标准执行,控制接待次数和人数。

中国共产党昆明市市级机关工作委员会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0.08万元,增长1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8万元,增长19%。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公务接待批次比上年度增加了一次,公务接待费比上年度增加了800.0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昆明市市级机关工作委员会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 公务接待费支出0.15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15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保障市级机关工委(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党昆明市市级机关工作委员会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0.99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支出32.92万元,占比增加40.16%。主要原因分析:市纪委派驻市级机关工委纪检组,增加编制人数13人,增加在职人员9人,人员和日常公用经费大幅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经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日常开支,以保证机构正常运转。

二、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中国共产党昆明市市级机关工作委员会资产总额148.7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68.89万元,固定资产79.89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7.46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9.45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17.15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148. 78

68. 89

79. 89

0

0

0

79. 89

0

0

0

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 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备注:“流动资产”为工委专用账户资金(暂存款),其款项为行政往来款、工资扣款、社会保险,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及住房公积金划拨应缴款、市级机关团组织团员团费收缴款、市级机关老体协活动经费、市级机关老体协会员会费收缴款等应付暂存款和银行存款利息。

三、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中国共产党昆明市市级机关工作委员会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9.4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9.4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件4.《中国共产党昆明市市级机关工作委员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附表10—14)。

五、 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中国共产党昆明市市级机关工作委员会无政府性基金收入,无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二)中国共产党昆明市市级机关工作委员会无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无使用财政专户资金安排支出,故《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六、 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市政府当年拨付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监督索引号53010000128601111

 

  附件:中共昆明市市级机关工委2018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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