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机关文化

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清明节期间文明安全祭扫的通告

发布时间:2019-03-19 文章来源:昆明市机关党建网
字号:[ ]

2

为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全面做好2019 年清明节期间文明祭扫安全保障工作,确保群众祭扫活动安全、文明、和谐、有序,根据《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国务院森林防火条例》《云南省殡葬管理条例》《云南省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 严禁在城市道路、广场、公共绿地等场所焚烧祭品、抛撒纸钱;严禁携带火种、火源进入林区、景区等禁火区域祭扫;禁止在经营性公墓和农村公益性公墓的墓区内焚烧祭品、燃放鞭炮。

二、 各级政府要提高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应急处置机制,明确职责分工,落实工作责任,强化舆论引导和监督检查,大力推行文明祭扫、生态安葬,全面实现“平安清明”的工作目标。

三、 各级民政、公安、交通运输、应急管理、卫生健康、城市管理、市场监管等部门要主动履行职责,加强协同配合,完善联动机制,为群众祭扫活动提供服务和安全保障。坚决制止违反规定的祭扫活动,及时处置阻碍执行公务、聚众闹事和妨碍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四、 全市党员、干部要做带头文明低碳祭扫和节地生态安葬的坚定践行者,教育引导亲属、朋友和周围群众抵制陈规陋俗和封建迷信活动,自觉抵制骨灰装棺再葬、乱埋乱葬,逐步使群众由实地实物祭扫转移到对逝者的精神文化传承上来,不断推进节地生态安葬。

五、 各殡葬服务单位要严格落实各项安全措施,进一步完善清明节期间群众祭扫应急预案,科学合理安排祭扫活动路线,控制祭扫群众聚集规模,积极疏导交通和人流,避免发生拥堵、踩踏和火灾等安全事故。要加强清明节期间祭扫服务保障,适时延长祭扫服务时间,积极创造便利条件,为群众祭扫提供优质、文明和高效的服务。

六、 今年清明节的祭扫高峰时段预计出现在3月30日至31日、4 月5日至7日,请广大群众及时收听“FM91.8 云南交通之声”实时播报,关注各殡葬服务单位公布的清明祭扫信息,尽量避开祭扫高峰,多选择公共交通前往祭扫点,避免交通堵塞,影响出行安全;祭扫时应服从相关部门和殡葬服务单位的调控与管理,切实遵守祭扫有关规定。

昆明市殡葬法规政策咨询电话:0871—63101176

投诉电话:0871—63121157

特此通告

昆明市人民政府

2019年3月14日

6595b7c35d1706ae66d4f0ef42a1bb62_201803290830213514

 

 

 

Copyright 2011-2020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昆明市呈贡区春融街1号市级行政中心7号楼

滇公网安备 53011402000154号

单位名称: 中共昆明市委市直机关工委

电话:(0871)63138891、63135586 邮编:650506

备案号: 滇ICP备07000700号-1 技术支持制作: 昆明信息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