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机关党建资料库/党建资料

党支部成立的程序是什么?

发布时间:2019-01-11 文章来源:云岭先峰网
字号:[ ]

党支部的成立,一般由基层单位提出申请,所在乡镇(街道)或者单位基层党委召开会议研究决定并批复,批复时间一般不超过1个月。

基层党委审批同意后,基层单位召开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党支部委员会或者不设委员会的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批复和选举结果由基层党委报上级党委组织部门备案。

根据工作需要,上级党委可以直接作出在基层单位成立党支部的决定。


Copyright 2011-2020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昆明市呈贡区春融街1号市级行政中心7号楼

滇公网安备 53011402000154号

单位名称: 中共昆明市委市直机关工委

电话:(0871)63138891、63135586 邮编:650506

备案号: 滇ICP备07000700号-1 技术支持制作: 昆明信息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