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10000128601000
中国共产党昆明市市级机关工作委员会2017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主要职能和基本情况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二、 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 收入决算表
三、 支出决算表
四、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 “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六、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主要职能和基本情况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中共昆明市市级机关工委是中共昆明市委的派出机构。
1、 根据党章、《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以及党中央和省、市委对党的建设的要求,制定市级机关党的建设的规划,指导基层党组织搞好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做好对党员的管理和教育工作。
2、 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提出贯彻意见,充分发挥机关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市委、市政府决定的贯彻执行。
3、 按管理权限,负责审批市级机关各部门(单位)机关党组织的设置;负责审批市级机关各部门(单位)机关党委(总支、支部)班子成员和机关纪委书记、副书记;协助有关部门做好选拔配备机关党委、党总支专职书记的工作。
4、 指导机关各级党组织实施对党员特别是副县级以上领导干部的监督,及时向市委反映部委办局、群众团体和单位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的情况;负责检查、监督机关副县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执行双重民主生活会制度的情况。
5、 协助市委组织部管理机关党委、党总支专职书记或副书记;配合有关部门对机关行政领导干部进行考核和民主评议;对部委办局、群众团体和单位党员领导干部的任免、调动、奖惩提出意见和建议。
6、 指导各部委办局、群众团体和单位机关党组织做好党的建设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7、 按规定权限,负责对党员违反党纪的查处工作。
8、 负责培训基层党组织专、兼职党务干部;负责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训;审批直属党总支、党支部发展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
9、 领导机关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群众组织,支持这些组织依据各自的章程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
10、 完成市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17年各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今年以来,市级机关工委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市第十一次党代会、十一届三次全会和市“两会”确定的工作目标,紧紧围绕服务中心、建设队伍两大核心任务,以贯彻落实全市机关党建工作会议程连元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为重点,大力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基层党建提升年”,从严加强机关党的建设,全面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有力推动了机关党的建设工作创新发展。
一、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抓好理论武装,坚定机关党员干部的理想信念
一是把加强机关干部的理论学习作为基层党建工作的重点。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组织好市级机关党员干部的理论学习,先后举办了《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系列重要讲话专题讲座、“治国理政论坛”专题理论研讨、《昆明市市级机关意识形态工作培训》讲座等。组织了8次中心组学习,重点学习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程连元书记在全市机关党建工作会议和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会上的讲话精神。二是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利用学雷锋志愿者行动、“我们的节日”等活动,大力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积极完成创文总指挥部分配的各项任务,先后制定下发《关于开展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宣传动员进机关活动的方案》、《市级机关工委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2017年实施方案》,与省直机关工委对接,对“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问卷调查应知应会内容参考资料”和“昆明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调查问卷”在省直机关的发放工作进行安排部署,认真完成创文各项工作台帐资料的收集上报工作。开展第六届“机关文化月”系列活动,征集评选市级机关各直属党组织理论文章和心得体会文章139篇,汇编成册下发各单位学习交流。在市博物馆举办市级机关“喜迎十九大·共筑中国梦”美术书法作品展,推进“讲文明树新风”活动的持续开展,推进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和各级文明单位创建工作;三是积极推进网络党建宣传工作。充分利用《昆明机关党建网》,加强市级机关党建工作宣传,完善市级机关单位门户网站开设党建内容窗口工作,构建市级机关党建宣传网络。依托《昆明机关党建网》主页完成了党建网络宣传“一网两微”建设并全部实现稳定运维及党建宣传。根据2017年创文工作目标,在网站主页建设《法治宣传窗口》,积极开展网络法治宣传;《昆明机关党建网》各党建工作宣传窗口更新党建信息2660篇,其中2017年发布648篇。《昆明市级机关工委》官方微博发布党建微博信息3700条,粉丝量达到4710人;共计发布微博信息13670条,其中2017年发布3054条,回复网友问题、诉求100余次;《昆明机关党建》微信公众号共计发布党建微信信息163条,2017年发布90条。四是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和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做好市级机关2017年全民普法工作,举办了两期“国家安全知识”法治讲座,市级机关79家党组织的380名基层党务干部参加学习。五是做好《时代前沿知识讲座》、《机关大课堂》的组织工作。先后组织各级领导干部参加5期《时代前沿知识讲座》。针对机关干部职工普遍关心的社会热点难点问题,为干部职工答疑解惑,举办四期《机关大课堂》知识讲座,机关党员干部共500人参加。
二、 全力推进“基层党建提升年”工作,加强机关基层组织建设
一是健全和完善机关党建目标考核机制。参加全市目标考核组,完成直属74个市级部门党组织2016年党建目标检查考核,评选出“优秀”党组织54个,“较好”党组织20个。组织召开2017年机关党建工作会,总结2016年机关党建工作,安排部署2017年工作,73个党组织签订了责任书。强化考核管理和督查,制定了《2017年市级机关党建目标考核细则》,通过建立“工作失误登记制度、强化平时业务指导、随机调研抽查、加大工作通报力度”等方式,对直属党组织完成党建目标情况进行了抽查和督查,查找差距和不足,提出整改措施,推进目标责任落实。二是加强党务干部的教育培训。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昆明市委关于加强和改进机关党的建设的实施意见》、《市级机关基层党建提升年方案》精神,先后举办两期市级机关基层党支部书记党务业务知识培训班,共380人参加;11月份举办1期机关党务干部复旦大学综合能力、党性能力提升培训班,全面提升党务干部专业化能力和素质。三是加强发展党员工作的宏观指导,把好机关党员“入口”关。严格落实发展党员计划。着力提高机关发展党员质量,改善党员队伍结构,完成2016年市级机关发展党员总结、梳理和核对工作,对2017年各直属党组织计划发展党员情况进行汇总、审核和分析,合理分配68名发展党员名额。开展发展党员工作交叉检查。加强入党发展对象、新党员的培养教育,举办了市级机关2017年度入党培训班,178名入党积极分子、党发展对象参加了培训。举办了60余人参加的2017年市级机关新党员培训班。四是深入推进市级机关庆祝建党96周年活动。制定《市级机关庆祝建党96周年活动方案》,组织开展机关庆祝建党96周年系列活动。下属74家基层党组织开展庆祝活动覆盖面达100%。五是做好机关党建基础工作。编辑、印发《市级机关党支部工作手册》、《市级机关党组织工作规程》,规范支部记录,指导好机关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党员党性定期分析、民主评议党员、民主评议机关党组织班子工作。开展机关党支部规范化创建,与市委组织部联合印发《昆明市机关示范党支部创建方案》,以党支部为单位,围绕活动场所规范、工作机制规范、党员教育规范、党员管理规范、党员发展规范、台账资料规范 “六个规范”目标,开展党支部规范化建设。目前直属党组织上报34个支部工作法,机关工委结合调研督察情况进行评定命名。持续开展机关软弱涣散党组织整顿工作,2017年基层党组织分类定级中评定为先进的党组织257个,占33%、评定为一般的485个,占62%、评定为后进的29个,占5%。把“后进”党组织明确为软弱涣散党组织进行整顿提升,机关工委3位领导班子成员挂钩联系“后进”党组织,结合随机调研工作,切实加强对“后进”党组织的督促和指导。通过调研督察,加强对机关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党员党性定期分析、民主评议党员、民主评议机关党组织班子等党建基础工作进行指导和督导。加强党员统计管理,举办了70余人参加的党员统计培训班,完成了2017市级机关党内统计工作。六是严格执行党内制度,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认真做好关爱党员工作,组织开展重大节日期间对困难党员的走访慰问活动。完善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切实从思想上、工作上、生活上激励、关心、帮助机关基层困难党员和老党员。先后下拨党费32万元慰问生活困难党员、老党员和老干部。七是加强对基层党组织的督察检查力度。组成交叉督察组,对45个机关基层党组织换届和发展党员工作进行了交叉检查。对54个机关党组织“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传达学习、研究部署情况进行了督查。8—9月份,组成三个调研督察组,对市委《关于加强和改进机关党的建设的实施意见》学习贯彻落实情况开展督察调研,起到了以查促改、以查促建的作用。八是大力推进“基层党建提升年”工作。结合机关实际,与市委组织部联合出台《昆明市市级机关“基层党建提升年”具体方案》下发至直属党组织。下发了《市级机关基层党建“七项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推进机关基层党建工作,就相关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开展机关党建精品培育行动。在机关开展2017年基层党建示范点、“有效提升”基层党组织、支部工作法评选工作,坚持抓创建、促提升,大力培育各级党建品牌和党建示范点,打造机关党建工作精品和亮点。九是督促、指导任期届满和新设立的市级机关党组织开展好换届选举工作。选准配强机关党组织班子,全面推进机关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完成党组织重组机构以及党组织负责人调整、直属支部换届选举,全面推进机关党的基层组织建设。通过每月报表上报、电话回访等方式,对机关各单位换届情况进行督查和检查,对工作推进不力、上报迟缓、工作脱节、未能按时按质完成换届任务的情形进行提醒和纠正。开展党务干部专业化能力提升行动,强化党建带头人队伍建设,加强党务干部教育培训,先后举办2期机关基层党支部书记党务业务知识培训班,3期党组织书记、专职副书记党务业务培训班。落实处室负责人“一岗双责”要求,在职党支部书记的配备一律要求由处室党员负责人以上职务的领导担任。各直属党组织全面完成整改,较好解决了抓支部工作和抓处室业务工作“两张皮”的问题。
三、 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风廉政建设扎实有效
一是认真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领导,落实领导班子主体责任,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专题会,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为机关党建工作的重要内容,与机关党建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层层签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真落实主要领导责任和班子成员责任。主要领导对工委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亲自安排部署,主持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组织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中心组理论学习会,给全体党员讲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党课。坚持民主集中制,每周一定期主持召开班子例会,每周或隔周不定期主持召开工委会,对工委工作进行研究安排部署。认真落实市委关于“三重一大”要求,修改完善《中共昆明市市级机关工委会议事规则》,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严格党内政治生活,带头参加所在党支部生活会。认真执行《昆明市党政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述廉实施办法》,在工委年度考核大会进行严肃述廉,对工委副科以上干部的述廉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检查落实。坚持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严格执行党务公开,充分利用昆明市市级机关党建网、市级机关工委公示栏,做好党务公开,接受机关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监督。工委班子其他成员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责任,与分管部门的主要领导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对分管部门的干部职工进行监督、教育。二是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筑牢思想道德防线。以中心组专题学习、专题党课、廉政集体谈话、集中学习、先进典型学习、反面典型警示教育等多种学习形式,组织工委干部职工学习中纪委、省纪委、市纪委重要会议各级领导的讲话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实施细则、市委实施办法,组织学习《十八大以来廉政新规定》,学习《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摘要》、《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读本》、《习近平谈治国理政》、《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严格执行《准则》《条例》。认真组织警示教育,组织学习市纪委下发的各类违纪通报和市纪委《典型案例通报》,以身边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党员干部,组织党员干部到云南省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参观学习,接受警示教育。三是把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挺在最前面,严守党的纪律。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坚决贯彻省、市委的决策部署,不断增强党员干部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确保党员干部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和政治定力。未发现党员干部发表与中央和省、市委不一致的言论,听信和传播政治小道消息,搞小团伙、小圈子,搞自行其是,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等问题。四是落实责任监督和问责。加强党组织监督。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以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推进支部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为抓手,推动工委党组织认真落实“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党员党性定期分析、党员活动日等制度,促进支部组织生活提高质量,推动党内政治生活严起来实起来。纪检工作人员列席工委会,对工委“三重一大”决策事项程序进行监督。认真开展纪律作风专项整治。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实施办法、市委实施细则,没有发生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奢侈浪费情况。开展“不作为、乱作为”行为集中整治工作,突出问题导向,找准问题,组织干部职工对照集中整治内容,采取自查和征求意见等方式,进行了自查自纠,每个人都认真查找了“不会为”“懒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认真填写关于在纪律作风问题专项整治中开展集中整治“不作为、乱作为”行为自查情况登记表。工委会专题进行分析研究,查摆找准了问题,列出了问题清单、整改责任清单,制定了整改措施和要求。坚持践行“四种形态”。五是严肃认真接受市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召开巡察动员大会,提高干部职工认识,确实增强接受巡察的政治自觉。在巡察过程中积极配合,全力保证巡察工作顺利开展,主动接受巡察监督检查。注重整改,对巡察中指出的问题,按照巡察组的工作安排和要求认真整改。
四、 全面完成改革工作任务
根据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2017年工作要点,研究提出了工委年度改革工作目标任务并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确保全面完成2017年度改革工作任务。一是深入调研谋划。及时召开了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传达学习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有关文件精神,下发《中共昆明市市级机关工作委员会2017年改革工作目标》、《中共昆明市市级机关工委关于深化机关党的建设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二是健全工作机制。建立健全改革工作目标责任制,对年度改革工作目标进行分解,层层签订改革目标责任书,细化责任分工,将每一项改革任务落实到人。三是抓好督查落实。综合运用随机调研、定期检查、重点抽查、交叉检查的方式,2017年共开展了2次督查工作,工委形成了督查报告,列出了问题整改清单,并督促各直属党组织对照清单及时进行了整改。四是及时报送信息。定期收集整理改革工作推进情况,加强信息报送,上报改革信息简报6期。顺利完成了贯彻落实类:《关于加强和改进机关党的建设的实施意见》(昆发〔2016〕2号)和自选事项涉及的改革工作任务。
五、 加强对群团工作的组织领导,着力营造文明和谐机关的良好环境
工青妇组织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充分发挥联系群众紧密的优势,大力开展各具特色的群众性活动,活跃了机关文化生活,营造了机关文明和谐的良好环境。一是开展丰富多彩的各类活动。举办了市级机关第十六届保龄球比赛及会务服务、厨艺技能和计算机技能竞赛。举办了单身职工联谊活动和机关工会主席能力培训放,146名工会主席参加。承办了市级机关第十届职工运动会,86家单位82支代表队3800名运动员参加了运动会。二是团工委活动开展得有声有色。积极开展 “五四”庆祝活动和青年志愿者活动,不断拓展志愿者服务领域。举办学雷锋“三五”志愿活动及参加“54KM文明城市志愿行”活动。组织市级机关青年志愿者们到柯渡镇新庄幼儿园、老卡小学开展帮扶捐赠活动,捐赠近3万元的学习用品。先后开展2期培训教育活动,开展机关“青年文明号”的管理工作和青年文明号复核评审工作。三是机关妇委会作用发挥明显。召开2017年机关妇女工作会暨庆祝“三.八”妇女节活动,开展寻找“最美家庭”活动暨好家风好家训征集展示活动,向妇联推荐25家单位的35户家庭参加评选,举办昆明市传承好家风好家训巡讲宣传月活动、“亲子关系”心理健康知识讲座和妇女干部暨妇女代表培训班。
六、 挂包贫困村精准扶贫工作取得实效
一是选派工作队员,向两个挂包贫困村选派驻村队员3名,驻村队员严格按照队员管理的要求,沉下身子,与贫困村的干部群众打成一片,认真履行“六大员”的职责。二是做好结对帮扶工作,工委25名干部职工结对帮扶71户贫困户,开展了3次回访工作,进一步核对、完善建档立卡贫困户的信息,紧扣“六个一批”的要求逐一调整、完善和落实精准帮扶措施。三是认真落实帮扶计划,协调筹措帮扶项目资金80多万元,改善了贫困村的水、电等基础设施,建设两个村小组活动场所。四是开展结对共建双推进活动,两个党支部与两个贫困村党支部结对共建,推动基层党建和脱贫攻坚双推进。
七、 特色亮点工作
一是建立三个清单:与市委组织部联合制定下发昆明市市级机关2017年党建工作项目清单、责任清单、考评清单,对党建工作实行项目化管理,层层压实抓党建工作责任,切实解决谁来负责、负什么责的问题。二是开展两项活动:开展党委、党组书记抓机关党建访谈活动。与市委组织部联合在昆明日报上开辟“书记谈党建责任”栏目,党委、党组书记就履行机关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作出公开承诺。开展书记公开述职活动,支部书记向党委、总支述职,党委、总支书记向工委述职。三是实行两项制度:实行书记抓机关党建工作纪实管理制度。编印下发《党组、党委纪实本》、《机关党委、总支纪实本》、《机关党支部工作手册》,实行各级党组织及书记抓党建工作纪实管理。实行定期督导定期报告制度,上级党组织及其负责人对所属党组织党建工作开展定期督导工作,下级党组织及党员领导干部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党建责任落实情况和重要工作推进情况。四是推进两项创建工作:推进机关示范党支部创建工作,与市委组织部联合印发了《昆明市机关示范党支部创建方案》,机关党组织按照示范党支部“六个规范”的标准积极申报创建,涌现出了一批示范党支部。推进机关党组织规范化建设。提出《市级机关党组织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并报市委组织部审核下发执行。把创建示范党支部做法延伸到党总支、党委的规范化建设,从抓实机关党委、总支规范化工作入手,全面提升整个单位、部门的党建工作。五是树立三大工作品牌,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创新党建活动方式,拓展党建活动内容,切实解决党建工作和中心工作“两张皮”的问题,牵头组织开展“万名党员进社区”文明城市创建志愿服务活动、“关爱滇池·春城志愿者在行动”志愿服务活动、基层党建与脱贫攻坚“两联系一共建双推进”活动。市级机关注册党员志愿者5800人,组成97支党员服务队,进入挂联的97个社区,以每周六为志愿服务日,共开展进社区志愿活动21次,每次参与人数25000余人次,开展了发放宣传资料,参与社区卫生整治,关爱老人、留守儿童、困难职工、残疾人以及文明交通等志愿活动,收集市民意见建议。市级机关83家单位以每月第一个周六为关爱滇池志愿服务日,巡察35条入滇河道,宣传滇池保护法律法规,劝阻污染河道行为。以推进基层党建与脱贫攻坚“双推进”为重点,深入开展“挂包帮、转走访”和“两联系一共建双推进”活动,在脱贫攻坚中充分发挥机关党组织和机关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在脱贫攻坚中改进了机关作风。
二、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7年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中共昆明市市级机关工委)。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编制2017年部门决算时,市级机关工委2017年12月31日实有在职人数26人。其中:行政编制27人(含行政工勤编制5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6人(含行政工勤人员5人)。
离退休人员33人。其中:离休5人,退休28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公车改革后,原有车辆编制5辆,在编实有车辆已上缴,但固定资产尚有1辆车辆未作账务核销,该车辆将在2018年进行账务核销)。
第二部分
中共昆明市市级机关工委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中共昆明市市级机关工委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市级机关工委决算总收入6876887.8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876887.87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2016年对比减少收入601183.55元,占比减少8%。主要原因分析:因2016年增资及发文明奖、公务交通补贴;2017年在职人员减少(退休)、未发当年文明奖。
二、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市级机关工委决算总支出6876887.87元,其中:基本支出5776887.87元,占总支出的81%;项目支出1100000.00元,占总支出的19%;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2016年对比减少601183.55元,占比减少8%。主要原因分析:因2016年增资及发文明奖、公务交通补贴;2017年在职人员减少(退休)、未发当年文明奖。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市级机关工委正常工作运转的人员经费支出5776887.87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包含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4545295.87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住房公积金)450867.00元,占基本支出的87%;日常公用经费(包含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电费、邮电费等,以及公务交通补贴)780,725.00元,占基本支出的13%。与2016年对比减少709492.05元,占比减少11%。主要原因分析:因2016年增资及发文明奖、公务交通补贴;2017年在职人员减少(退休)、未发当年文明奖。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市级机关工委完成专项业务工作任务的项目经费支出1100000.00元。与2016年对比增加108308.50元,占比增加11%。主要原因分析:因2016年项目经费财政统一削减。
三、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市级机关工委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元,本年收入6876887.87元,本年支出6876887.87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年末结转和结余0元。与2016年对比减少601183.55元,占比减少8%。主要原因分析:因2016年增资及发文明奖、公务交通补贴;2017年在职人员减少(退休)、未发当年文明奖。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6426020.8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3.5%。主要用于行政运行支出5326020.87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110000.00元。
2. 住房保障支出450867.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5%。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450867.00元。
四、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市级机关工委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0000.00元,支出决算为684.00元,完成预算的2.2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684.00元,完成预算的2.28%。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格按相关规定标准执行,接待次数、人员减少。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100842.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95902.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4940.00元。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无因公出国境费用;公车改革,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用;公务接待严格按相关规定标准执行,接待次数、人员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684.00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无因公出国境费用。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公车改革,无公务用车购置费用。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公车改革,无公务用车运行费用。
3. 公务接待费支出684.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684.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3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保障市级机关工委(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五、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市级机关工委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80725.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支出188444.00元,占比增加24%。主要原因执行标准金额提高。市级机关工委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市级机关工委资产总额1124219.35元,其中,流动资产608770.39元,固定资产515448.96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18913.66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118913.66元,固定资产增加(减少)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171475.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单位:元 | ||||||||||||||
项 目 | 行 次 | 资产 总额 | 流动 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1124219.35 | 608770.39 | 515448.96 | 0 | 171475.00 | 0 | 343973.96 | 0 | 0 | 0 | 0 |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00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000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000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 市级机关工委无政府性基金收入,无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2. 市级机关工委无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无使用财政专户资金安排支出,故《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五)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 “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六、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重点项目绩效情况说明
2017年度市级机关工委无重点项目。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说明
附件:《中共昆明市市级机关工委2017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三)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说明
附件:《中共昆明市市级机关工委2017年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市政府当年拨付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