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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市级机关推荐评选昆明市第二十三届劳动模范候选人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3-06 文章来源:昆明市机关党建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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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机关各工会:

为切实做好市级机关昆明市第二十三届劳动模范候选人推荐评选工作,根据《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评选昆明市第二十三届劳动模范相关准备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的有关通知精神,结合市级机关实际,现将有关推荐评选事项通知如下:

一、 组织领导

成立市级机关劳动模范候选人评选推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级机关工会联合会,负责市级机关劳动模范候选人的汇总、核实、初选、上报等工作。市级机关各单位接此通知后,相应成立由党、政、工组成评选推荐劳动模范候选人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实施各单位评选推荐工作。

二、 评选推荐条件、原则、范围

凡属市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新闻单位和参照机关公务员管理的单位均可参加评选推荐。评选推荐条件、原则,严格执行通知要求,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原则上不参加推荐评选;荣获“五一劳动奖章”,获得“昆明地区职工技术技能大赛状元”和多年评为“优秀公务员”、“先进个人”和“扶贫工作者”的个人优先考虑。

三、 推荐评选程序

市级机关各单位接此通知后,由评选推荐领导小组对照《通知》推荐评选条件,严格把关,对符合推荐条件人选,首先召开党、政、工联席会议确定初选人,上报市级机关劳动模范评选推荐领导小组办公室。经汇总上报市劳动模范评选审核领导小组办公室确认后,在组织职工表决通过,严格按照评选推荐条件审定并在单位公式一周后,上报市级机关劳动模范评选推荐领导小组办公室。经市级机关劳动模范评选推荐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分配名额初选后,上报市劳动模范评选审核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 注意事项

1、 市级机关各单位于2018年3月15日前将推荐对象基本情况(含500字左右的事迹简介)一式五份,加盖单位党、政、工公章(A4纸),推荐人公示结果,推荐人近期照片(规格为白底免冠彩色大一寸,5张),报市级机关劳动模范候选人评选推荐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级机关工会联合会办公室,联系人:李芳,电话、传真:63196262)。

2、 经市级机关劳动模范候选人评选推荐领导小组、市劳动模范评选审核领导小组审定为昆明市劳动模范候选人后,3月30日前将《昆明市劳动模范登记表》一式五份,2000字左右的推荐人事迹材料一式五份加盖单位党、政、工公章(A4纸),推荐人公示结果,以及电子版一并汇总上报市级机关工会联合会办公室,逾期不上报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昆明市市级机关工会联合会

2018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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