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近期召开的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推进会上,省委常委、市委书记、滇中新区党工委书记程连元指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需要全市上下立即行动起来,拿出“脱皮掉肉”的毅力和决心,万众一心、奋力拼搏,坚决打赢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这场攻坚战。
为扎实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活动,市人大常委会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关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重大决策,围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活动,主动依法履职,及时作出《昆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深入推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决定》,组织开展视察、调研和执法检查,提出改进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意见、建议;组织、动员人大代表积极参加文明城市创建活动,发挥人大代表的带头示范作用;加大对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的监督、支持力度,充分发挥人大机关职能作用,积极推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深入开展。
深入宣传发动 凝聚创建合力
3月24日上午,昆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圆满完成各项议程,在昆明国际会展中心胜利闭幕。会前,市人大常委会向全市各级人大代表和各族人民发出了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倡议——“‘同住一座城,共爱一个家’。美丽的春城昆明是我们共同的美好家园,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是惠及千家万户的民心工程,是全市人民的共同期盼。作为城市的主人,我们既是文明城市的建设者,也是文明城市的受益者,有责任、有义务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多做贡献。……让我们携起手来,同参与、共奉献,积极争创全国文明城市,让春城文明之花绚丽绽放!”
为确保落实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涉及市人大常委会机关的各项工作任务,市人大常委会按照市委统一部署要求,根据创建活动指挥部关于《昆明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任务分解表》,结合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工作实际,及时制定《昆明市人大常委会机关落实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任务实施方案》,成立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分解工作任务,定人、定责、定标准、定时限。要求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各部门要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创建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危机感和紧迫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上来;要把握要求、凝聚合力,牢固树立“创建工作一盘棋”思想,既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要协同作战、合力攻坚,坚决杜绝推诿扯皮现象;要主动对接,加强与各牵头单位的沟通联系,按照要求和规定时限报送机关创建工作档案和工作信息。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关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部署,深入开展机关参与创建重点工作和创建活动,认真完成各项具体工作任务,以实际行动全力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
与此同时,还制定了《昆明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在职党员进社区报到服务群众工作开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志愿服务活动实施方案》。5月6日上午,来自市人大常委会机关8个党支部的首批24名党员在呈贡区吴家营街道办事处中庄社区集合,深入社区分发倡议书、贴宣传画,清理小广告和路边垃圾,征求社区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正式启动了市人大常委会在职党员进社区报到服务群众志愿活动。今后,市人大常委会机关99名在职机关党员将分批在每个周末参加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志愿活动,志愿活动将一直持续到7月31日。
4月11日,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召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动员会,会议传达了昆明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推进会精神,宣读了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倡议书,安排部署了机关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会议提出,今年是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攻坚年,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全体干部职工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安排部署上来,把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当做重要政治任务和严肃政治责任,在3个月的创建时间里,以时不我待的紧迫思想和人人有责的强烈意识,全力打好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攻坚战。
认真履行职责 及时作出决定
4月17日,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表决通过《昆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深入推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决定》。《决定》从加强宣传引导,营造创建氛围;针对薄弱环节,着力补齐短板;突出重点难点,强化集中整治;着力惠民利民,服务保障民生;注重教育普及,提升文明素质;明确职责任务,建立长效机制;发挥职能作用,强化监督支持七个方面作出规定。《决定》明确提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任务艰巨,使命光荣。全市各级各部门要创新理念、思路、方法,细化工作措施,加强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将创建工作放在心上、扛在肩上,落实在行动上;要细化目标任务,层层分解工作责任,建立自我测评和督查问责机制,做到定工作任务、定责任人、定工作标准、定时间进度,挂图作战。注重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切实做到责任全覆盖、创建无死角。全市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积极参与和支持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把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采取听取创建工作情况报告,作出决议决定或审议意见。组织人大代表开展视察、调研和执法检查,提出改进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意见、建议。组织、动员各级人大代表积极参加文明城市创建活动,发挥人大代表的示范带头作用等方式,加大对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的监督、支持力度,充分发挥各级人大机关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中的职能作用。全市各族人民要争做文明城市创建的宣传员、示范员、监督员,为实现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目标,共建美好家园努力奋斗。
强化监督职能 落实创建任务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昆明市委关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职能作用,全面落实《昆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深入推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决定》,根据市委工作要求,4月21日,市人大常委会组织了部分省、市、区人大代表,邀请部分政协委员对驻昆央企、省企、省直单位参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情况进行了专项联合视察。市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此次视察,主要领导亲自安排部署,各位常委会副主任、秘书长、副秘书长、各专(工)委领导、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共同参与了视察。视察分成了五个组,分别到五华、盘龙、西山、官渡、呈贡五个区,实地察看了中国工商银行云南省分行、红云红河集团、省政府办公厅、盘龙区世博集团、中烟公司、省民政厅、西山区中石油公司西南总部、云南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云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高速公路交巡警支队、昆明火车站、省交通规划设计院、官渡区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呈贡区昆明火车南站、云南白药集团、昆明医科大学等单位参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情况,并听取了五区政府的情况汇报。提出“要继续加大对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创建氛围”“要发动群众,依靠群众,形成‘人人关注创建、全民参与创建’的强大合力”“要查找薄弱环节,突出重点、难点,着力补齐短板,全力以赴打好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攻坚战”等意见建议。
按照全市的部署安排,市人大常委会主要领导担任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第一督查组组长。从4月11日到5月19日,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第一督查组组长、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拉玛·兴高,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赵学锋、毕惠芝,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吴庆昆先后率市第一督查组,四次赴五华区开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督查。督查组深入到小学、社区、医院、政务服务管理部门、宾馆、步行街、社区广场、生鲜超市,购物中心、农贸市场进行实地调研,并召开反馈会听取创建情况汇报。督查组就督查中发现的背街小巷和卫生死角整治不到位、部分道路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未分流、部分市政设施维护不到位等问题进行了反馈。督查组要求:五华区作为创建工作的主战场,要进一步细化工作方案,明确任务书、路线图、时间表,做到工作力量下沉、工作责任到位、经费保障到位、具体措施有力。要切实增强工作实效,认真对照指标体系,做好台账资料收集、整理工作,梳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着力查找薄弱点,切实解决根源性问题,做好整改工作。要进一步提高市民文明素质,要把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穿到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全过程,大力弘扬和传承优秀传统文化、优良美德,组织开展好各类主题活动,广泛开展志愿者文明劝导行动,引导人们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自觉养成文明的行为习惯。要全面精准对指标,抓重点、抓难点,认真研究对照测评报告中的问题,切实做好整改落实。要严格督查,坚持问题导向,加大问题整改力度,最大限度地消除创建工作上的不利因素,全面推进创建工作。
文明创建激情正酣,文明之花激情绽放。在下一步工作中,市人大常委会将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关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以“文明昆明、人人共享”为目标,以文明创建常态化和城乡联动一体化为重点,以为民利民惠民为宗旨,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全力支持、倾力助推、合力共创,广泛发动全市各级人大代表和广大人民群众共同参与,让春城文明之花绚丽绽放。(昆明日报 德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