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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市联动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 维护600万昆明网民利益

发布时间:2017-06-05 文章来源:昆明市机关党建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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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都收到过骚扰电话,对方在电话里能准确说出你的住址或姓名;新房钥匙刚刚到手,装修公司就像“轰炸机”一样疯狂骚扰……6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正式施行,这是我国第一部全面规范网络空间安全管理方面问题的基础性法律,将打击防止公民个人信息数据被非法获取、泄露或非法使用。

近日,在昆明万达广场,省公安厅、市公安局联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进行了宣传。活动以“网络安全为人民,网络安全靠人民”为主题,通过视频展演、展板展示、现场咨询、新媒体互动体验、现场解答等方式,向群众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相关法律条款,介绍预防网络电信诈骗、辨别网络虚假信息、个人身份信息保护、抵制网络谣言等应用常识。

省公安厅网安总队民警介绍,目前,云南网民数量逼近2000万,昆明网民数量占其中30%左右(约600万人),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既是维护网络安全的客观需要,也是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需要。

接下来,省市公安机关还将利用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进一步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的宣传普及,采取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的形式,扩大《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的社会知晓面,帮助群众了解网络安全风险,提高网络防护意识,共同维护国家网络安全。

★六大亮点

一起了解如何应对网络安全威胁

去年11月7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经表决通过了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今年6月1日起施行。省公安厅网安总队民警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共有七章七十九条,内容丰富,具有六大突出亮点:

亮点1

不得出售个人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作出专门规定:网络产品、服务具有收集用户信息功能的,其提供者应当向用户明示并取得同意;网络运营者不得泄露、篡改、毁损其收集的个人信息;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窃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获取个人信息,不得非法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个人信息,并规定了相应法律责任。

亮点2

严厉打击网络诈骗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作出专门规定: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设立用于实施诈骗,传授犯罪方法,制作或者销售违禁物品、管制物品等违法犯罪活动的网站、通讯群组,不得利用网络发布与实施诈骗,制作或者销售违禁物品、管制物品以及其他违法犯罪活动的信息。

亮点3

以法律形式明确“网络实名制”

网络运营者为用户办理网络接入、域名注册服务,办理固定电话、移动电话等入网手续,或者为用户提供信息发布、即时通讯等服务,应当要求用户提供真实身份信息。用户不提供真实身份信息的,网络运营者不得为其提供相关服务。

亮点4

重点保护关键信息基础设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专门单列一节,对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运行安全进行明确规定,指出国家对公共通信和信息服务、能源、交通、水利、金融、公共服务、电子政务等重要行业和领域的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实行重点保护。

亮点5

惩治攻击破坏我国关键信息

基础设施的境外组织和个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规定,境外的个人或者组织从事攻击、侵入、干扰、破坏等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活动,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国务院公安部门和有关部门并可以决定对该个人或者组织采取冻结财产或者其他必要的制裁措施。

亮点6

重大突发事件可采取

“网络通信管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对建立网络安全监测预警与应急处置制度专门列出一章作出规定,明确了发生网络安全事件时,有关部门需要采取的措施。特别规定:因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秩序,处置重大突发社会安全事件的需要,经国务院决定或者批准,可以在特定区域对网络通信采取限制等临时措施。(都市时报 首席记者程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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