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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水文水资源局所属基层党支部组织《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专题学习

发布时间:2016-09-20 文章来源:昆明市机关党建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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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为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把全面从严治党的各项要求落实到基层党组织,进一步树牢广大党员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昆明市水文水资源局所属第一、第二党支部分别于8月22日、8月25日召开党员大会组织《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专题学习。会议由各支部书记主持,全体党员参加,局党总支领导班子分别参加所在支部学习。


会上,各党支部对《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进行了全方位、多角度、深层次的学习讲解。会议认为,《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与现行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共同构成对党员干部的监督体系,旨在解决一些党组织领导弱化和党员党性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不担当、不负责等突出问题。


会议要求,此次组织人员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一是给基层干部敲响了警钟,作为基层党员干部,应深刻认识到权力就是责任,责任就是担当,担当就是为党分忧、为岗位尽职、为民尽责,要时刻把纪律挺在前面,将责任与担当真正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二是全体党员干部要把学习《问责条例》作为当前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掌握精髓,把握要义,同时更要带头坚守底线,做到“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对照“四讲四有”标准,争做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


(责任编辑:储云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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