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市级机关举办2016年“反恐怖主义法”学习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于2016年1月1日正式颁布实施。为使市级机关深入开展《反恐怖主义法》的学习宣传教育工作走在全市的前头,切实提高全体干部职工对《反恐怖主义法》学习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提升反恐维稳意识和能力,市级机关工委于4月14日下午,邀请市公安局反恐支队政委马玉辉作了题为《反恐怖主义斗争基础知识》的专题讲座,市级机关136名党务干部参加了这次学习。
马玉辉政委通过多个典型案例,从“3.01”恐怖案件的历史记忆、什么是恐怖主义及恐怖主义的表现形式、我国恐怖主义活动的成因分析、当前我市面临的反恐形式、对下一步开展反恐怖主义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等几个方面,对《反恐怖主义法》进行了详细的解读和重点辅导,更进一步提高了大家对反恐怖主义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和对恐怖活动的警觉性,增强防范恐怖主义活动的意识。马政委还特别强调,反恐怖主义不仅仅是公安机关的工作,而是全体公民的责任,需要全民参与,《反恐怖主义法》明确对党政机关、公共单位和党员干部进行了责任分解,公职人员和单位都承担着反恐怖主义活动的责任和义务,法律明确规定了每一名党员干部和公务员,都应该站在反恐怖主义活动的前沿,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维护社会稳定。
这次学习辅导,对市级机关开展《反恐怖主义法》的学习,起到了引领和推动作用。
(责任编辑:储云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