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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组织部门信访事项处理时限有什么要求?

发布时间:2016-03-25 文章来源: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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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组织部门信访事项应在15天内处理,自受理之日起60天内办结,提出处理意见。情况复杂的,经本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办理期限,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30日,并告知信访人延期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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