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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表彰昆明市“六五” 普法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和2015年法治创建示范单位的决定

发布时间:2015-12-07 文章来源:昆明机关党建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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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表彰昆明市“六五”普法工作先进集体、

先进个人和2015年法治创建示范单位的决定

               

各县(区)、开发(度假)园区普法办、法治宣传教育专项组,市级机关各部(委、办、局),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属企事业单位,市工青妇组织,市属大中专院校:

    2011-2015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人大、政协的监督下,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共昆明市委、昆明市人民政府转发《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关于在全市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昆发[2011]14号)和市人大《关于在全市继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决议》,以宪法为核心的各项法律法规得到广泛宣传,“法律九进”、“法治创建”工作扎实推进,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在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推进依法治市和现代新昆明建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在“六五”普法规划实施过程中,涌现出了一大批成绩突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他们坚持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大局,真抓实干、锐意进取,爱岗敬业、无私奉献,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深入开展作出了积极贡献,赢得了广大人民群众的称赞。为了鼓励先进,推动全市普法工作不断深入,昆明市普及法律常识领导小组决定对中共昆明市市级机关工作委员会等80个“六五”普法工作先进集体、宗恒等120名“六五”普法工作先进个人和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68个2015年法治创建示范单位予以表彰。希望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一步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勤奋工作,为推进我市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创新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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