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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昆明市委办公厅印发《关于市级机关工委指导县区机关党(工)委业务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1-07 文章来源:昆明机关党建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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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昆明市委办公厅

印发《关于市级机关工委指导县区机关党(工)委业务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各县区委,市级机关工委:

《关于市级机关工委指导县区机关党(工)委业务工作的意见》已经市委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昆明市委办公厅

2014年12月18日


关于市级机关工委指导

县区机关党(工)委业务工作的意见


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印发〈关于省直机关工委指导州市机关工委业务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云办通〔2012〕38号)精神,结合昆明市机关党建工作实际,现就市级机关工委指导县区机关党(工)委业务工作提出如下工作意见。

一、 市级机关工委指导县区机关党(工)委业务工作的重要意义

党的十八大明确指出,形势的发展、事业的开拓、人民的期待,都要求我们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全面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机关党的建设是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机关党建要走在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前头,作出表率。在新形势下,加强市级机关工委对县区机关党(工)委业务工作的指导,是市委着眼于整体推进、全面加强全市机关党的建设,更好地服务昆明发展的一项创新性工作。有利于健全和完善机关党建工作体系,更好地畅通机关党建工作上下贯通、整体联动的渠道,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推动机关党的建设走在全市基层党组织建设的前列;有利于加强县区机关党(工)委的沟通交流,实现工作互动、信息互通,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形成齐抓共管的机关党建工作体系;有利于形成系统合力,发挥市与县区两级机关党建工作的整体联动优势,使上级的决策部署迅速直接地传达贯彻和反馈,推动机关党建工作整体水平的提升。

二、 市级机关工委指导县区机关党(工)委业务工作应当遵循的原则

(一)坚持党委领导。市级机关工委要加强与县区党委的沟通联系,搞好协调配合,提高业务指导工作的针对性和时效性,充分发挥县区党委和市级机关工委两方面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共同推进全市机关党建工作全面发展,实现机关党建走在全市基层党组织建设前列。

(二)坚持服务发展。市、县区机关党(工)委要立足于服务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加强机关党的建设,不断提高机关党组织服务发展的能力和水平。激发机关党员的工作热情,切实转变机关作风,提高工作效率,为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全面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三)坚持统筹兼顾。市级机关工委要统筹兼顾推进全市机关党建工作,促进各级机关党建工作相互学习、相互借鉴,开创机关党建工作齐抓共管、通畅协调的良好局面。

三、 市级机关工委指导县区机关党(工)委业务工作的主要内容

(一)传达、宣传中央、省、市委关于党建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促进市级机关和县区机关结合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党建工作。

(二)推动《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省、市委的有关要求贯彻落实,加强与全市各县区委的联系沟通,指导县区机关党(工)委正确履行职责,充分发挥职能作用。

(三)促进县区党(工)委加强自身建设和党务干部队伍建设,不断改进工作方法和活动方式,增强机关党建工作的活力。

(四)增进市、县区两级机关工委之间的沟通交流,总结、推广基层先进经验和先进典型。

(五)围绕机关党建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调研,组织研讨,提出对策和建议。

四、 市级机关工委指导县区机关党(工)委业务工作的主要方法

(一)坚持全市县区机关党建工作书记联席会议制度。每年召开一次县(区)机关党建工作书记联席会议,传达上级精神,交流工作情况;围绕昆明市机关党建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专题研讨,提出对策,推动工作。

(二)建立市级机关工委领导挂钩联系县区机关党建工作制度。市级机关工委领导挂钩联系县区机关党(工)委,每年走访联系县区不少于1次,开展经常性的调研指导工作。了解掌握联系点机关党建工作进展情况;督查中央《条例》和上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发现、总结和推广基层的好经验、好做法;研究探讨机关党建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

(三)健全机关党务干部学习培训制度。市级机关工委坚持每年举办1期机关党务干部业务培训班或理论学习研讨班,重点培训市级部门机关党组织书记和县区机关党(工)委干部,增强他们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技能,提高调查研究和改革创新的能力。同时根据形势和任务的需要,组织参观学习、现场观摩等活动,促进机关党务干部拓宽视野,增长才干。

(四)建立重点课题调查研究制度。针对机关党建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市级机关工委每年确定1-2个机关党建重点调研课题,组织各县区机关党(工)委和机关基层党务干部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和对策,以改革的精神积极探索加强新时期机关党建工作的新形式、新途径、新方法,不断提高机关党建工作水平。

(五)完善党建工作信息交流制度。市级机关工委要做好上情下达工作,组织县区机关党(工)委书记参加市级机关年度党建工作会议和有关重要会议;发送有关党建业务的重要文件、信息、简报给县区机关党(工)委;在“昆明机关党建网”开设县区机关党建专栏。县区机关党(工)委要做好下情上报工作,及时反馈上级党(工)委有关工作部署的落实情况;反映地方党委和负责同志关于机关党建的批示、讲话及机关党建信息,报送调研报告,推荐机关党建先进典型。市级机关工委要充分利用机关党建资源,发挥网络、刊物等载体作用,大力宣传、总结和推广机关党建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不断促进各级机关党建工作创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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