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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昆明市市级机关工委专题学习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发布时间:2014-10-15 文章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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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14年10月13日市级机关工委班子召开中心组理论学习,专题学习市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办法》,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机关工委陈光辉书记主持会议。
    会上,原原本本传达学习中共昆明市委印发《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办法》的通知(昆发[2014]8号)文件精神。陈光辉书记对市级机关工委贯彻好市委文件精神,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进一步提高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题责任重要性的认识,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市委的有关规定上来,正确把握和认真落实工委班子统一领导的责任和要求,选好用好干部的责任和要求,维护群众利益的责任和要求,制约监督权力运行的责任和要求,支持查处的责任和要求。二是作为市级机关工委书记带头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主动履责、积极负责、敢于担责。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发挥好“一把手”的示范带动作用。三是工委班子成员要按照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确实负起主要领导责任,主动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担起来,既要严于律己,遵守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又要敢抓敢管,切实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做到“一岗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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