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机关各直属工会:
根据昆明市总工会昆工〔2012〕7号《关于做好2012年昆明市五一劳动奖状、奖章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昆工〔2012〕10号《关于评选表彰2012年昆明市职工职业道德设十佳单位、十佳班组、十佳标兵的通知》,昆工〔2012〕11号《关于申报昆明市模范职工之家、模范职工小家的通知》(具体通知见昆明总工会网站),经研究,现将有关评选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评选范围 已建立工会组织且工会关系在市级机关工会联合会的企业、事业、机关单位。
二、申报评选项目和数量 1、市级模范职工之家4个,市级模范职工小家4个;
2、昆明市五一劳动奖状2个、五一劳动奖章3个;
3、昆明市职工职业道德设十佳单位1个、十佳班组1个、十佳标兵1名;
三、申报条件
申报条件见昆工〔2012〕7号《关于做好2012年昆明市五一劳动奖状、奖章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昆工〔2012〕10号《关于评选表彰2012年昆明市职工职业道德设十佳单位、十佳班组、十佳标兵的通知》,昆工〔2012〕11号《关于申报昆明市模范职工之家、模范职工小家的通知》(见昆明总工会网站)。
四、评选原则 1.坚持按照评选条件,好中选优,不符合条件者,一律不评的原则;
2.坚持以充分、真实的业绩反映工作的原则;
3.坚持实事求是、群众路线、自下而上逐级上报、群众公认的原则,广泛听取基层党政与职工群众的意见,确保申报质量。
五、申报的方法步骤
1.推荐。在严格执行昆明市总工会模范职工之家、市级模范职工小家;昆明市五一劳动奖状、奖章;昆明市职工职业道德设十佳单位、十佳班组、十佳标兵的方法步骤的基础上,提供3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书面于3月20前预报,经市级机关工会联合会办公室确认后申报。
2.自查。申报单位对照模范职工之(小)家条件进行自查,申报。全部申报材料于3月30前市级机关工会联合会办公室。
3.考核。评审工作组于2012年4月对申报单位进行检查验收或抽查。
4.表彰。经市级机关工会联合会审核后,报市总工会评审领导小组审定后,于2012年5月表彰。
六、有关要求 1.申报市级模范职工之家必须是被验收为合格职工之家的。
2.所有表格要求手续完备,印鉴齐全,连同事迹材料各一式三份,上报原件。
3.模范职工之家事迹材料约3000字左右,五一劳动奖状、五一劳动奖章;昆明市职工职业道德设十佳单位、十佳班组、十佳标兵;模范职工小家事迹材料在2000字左右。填写表格,加盖公章,连同电子文档报送市总工会相应部门,过时不报,视为自放弃。
电话:3196262,3103060;联系人:程向东,电话:13708721198
地址:市级行政中心7号楼268室(市级机关工会联合会办公室)。
昆明市市级机关工会联合会
2012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