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机关直属各工会:
按照昆明市总工会目标责任书的要求,机关工会联合会年初与市级机关基层工会组织签订目标责任书,为做好2011年工会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组织领导在市级机关工会联合会成立考核领导小组,负责整个考核工作。下设办公室,负责提交考核目标责任实施方案和统计工作。
二、 考核步骤考核共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自检自查(占考核总分40%);由被考核单位对照今年签订的目标责任书,自检、自查、自评,写出自检自查报告一式三份,并逐项打分和自评,连同工会经费上缴(税务代征)发票复印件,于2011年12月30日前报市级机关工会办公室(市级行政中心7号楼268房);第二阶段:互检互评(占考核总分20%);在市级抽取部分基层工会主席对目标责任自检自查单位互检互评;第三阶段:考核审定(占考核总分40%),在各单位自检自查评分和互检互评的基础上,由机关工会联合会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目标责任考核单位进行核查,汇总后。提交市级机关工会联合会考核组审定考核档次。
三、考核注意事项 1、按照目标责任书内容,考核设置满分为100分,创新完成任务可另外加分,创新工作必须是受到市级机关表彰及经验推广,最高分数不超过10分。根据考核综合评分将考核结果设置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2、 工会经费没有上缴单位(税务代征)实行一票否决。 3、 未签订目标责任书单位不参加此次考核评定。
昆明市市级机关工会联合会
2011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