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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机关工委关于开展“服务改进年”活动的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3-06-17 文章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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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优化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环境,全面提高市级机关工委服务全市发展大局、服务机关党组织、服务人民群众的能力和水平,努力实现“加快建设美好幸福新昆明、在全省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根据市委、市政府开展“服务改进年”活动的要求,现结合市级机关工委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和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省委九届四次全会和市委十届三次全会精神,按照“争当云南‘三个发展’火车头、争做全省‘三大战役’排头兵、在全国省会城市发展中争取新地位”及“昆明跨越当先锋,机关党建走前头”的要求,进一步转变作风、改进服务,勇担责任、推动发展,着力解决干部队伍中存在的精神懈怠、庸懒散奢、空喊口号搞忽悠和工作不用心、怕负责任、不敢担当、满足于一般化、低水平、低标准等问题,使工委全体干部以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和优质高效的服务质量,积极投身到全市各项经济社会发展和机关党建事业工作中,为加快建设美好幸福新昆明营造良好环境。
   二、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服务改进年”活动,树立“所有部门都是服务部门、所有岗位都是服务岗位、所有人员都是服务人员、所有工作都是为民服务”的工作理念,真正做到服务意识进一步增强、办事效率进一步提高、行政行为进一步规范、监督管理进一步加强、服务质量进一步提升、基层党组织进一步满意,以一流的服务确保工委2013年的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三、组织领导
   工委成立开展“服务改进年”活动领导小组,组长:陈光辉(书记)、副组长:王豫昆(副书记)、夏慧琼(副书记)、唐继文(党总支书记)。成员:工委各部门负责人。
领导小组负责工委全面开展“服务改进年”活动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机关工委党总支,主任由唐继文同志担任,成员由贾昭辉、陈凤秀、赵平、杨凌辉、李鹦泽、马忠丽组成,具体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四、内容步骤
   (一)学习教育阶段(2013年5月中下旬-6月30日)。
   1、动员部署。5月中下旬,召开动员大会,对工委开展“服务改进年”活动进行动员部署。工委各部门要采取有力措施,迅速启动工委“服务改进年”活动。
   2、强化学习教育,统一干部思想。一是以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为重点,认真领会好关于科学发展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全面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的重要论述,使全体干部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牢记宗旨意识、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增强加快发展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二是认真组织学习省委九届四次全会、市委十届三次全会和市“两会”精神,市委,市政府关于在全市开展“服务改进年”活动的实施意见。切实把工委全体干部的思想统一到中央和省、市委的决策部署上来,增强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公仆意识和效能意识。三是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党章和法律学习教育、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廉洁自律和警示教育等活动,全面提高工委机关干部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二)分析查找问题阶段(2013年7月1日—9月30日)
   认真组织开展“四查四看”工作:一查工作纪律,看内部管理。主要看是否严格执行上下班等方面工作制度,是否存在随意脱岗、离岗等现象,是否存在上班时间打瞌睡、上网聊天、炒股、玩游戏、玩手机和参与其他娱乐活动等现象。二查工作效率,看执行能力,是否存在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推诿扯皮、失职渎职,不作为、乱作为或慢作为等现象。三查服务质量,看履职能力。主要看服务态度、服务诚信、兑现承诺等方面的情况;是否存在态度生硬、刁难群众,“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等现象。四查热点问题,看群众满意度。主要看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包括群众实名举报反映的突出问题,干部作风恶劣、欺压群众的问题,与民争利、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
   (三)整改落实阶段(2013年10月1日—12月中旬)
   1、加强纪律作风建设,严格执行各项规定。严格执行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市委实施细则和工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实施意见,认真开展调查研究、组织会议活动、编发文件简报、规范事务活动和“三公”经费支出等方面,进行自检自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严格执行工委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使各项工作做到有规可循、有据可依。自检自查报告于2013年5月30日前报送市软环境建设办公室。
   2、严肃问责问效。一是机关工委各部门要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特别是工委年初制定的目标任务,开展定期检查,对已落实的工作问效果、正在落实的查进度、尚未落实的找原因、落实不力的追责任,紧盯“不落实的事”、严查“搞忽悠的人”,因为“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而影响工委年度目标任务完成和工委集体形象的部门和人员将严肃问责,确保工作落到实处。二是进一步畅通举报投诉监督渠道,通过对外公布举报投诉电话和积极参与网络互动等形式,密切关注纪律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做到及时受理、及时调查、及时公开。
   3、创新服务方式方法,接受社会监督。以全市开展“四群”教育活动和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深入开展调查研究下基层、宣传党的方针政策下基层等活动,通过走访座谈、发放征求意见表、电话询问等方式开展活动成效评议,对意见建议要进行认真的办理、回复或整改落实,努力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工委将于2013年5月30日前将今年服务基层工作方案在机关党建网站和昆明信息港上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工委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工、青、妇要对服务岗位的服务流程、服务环节逐一分解,查找服务态度、语言、行为等各要素与精细化要求的差距,进一步细化服务规范、优化服务流程、明确服务责任,于2013年5月30日前完成,并对外进行公布。
   (四)总结阶段(2013年12月底)
      整改落实阶段结束后,工委各部门要对开展“服务改进年”活动的情况进行小结,包括制定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的措施,形成书面材料一并报送机关党总支。工委将根据各部门开展活动的情况,采取自查自评、日常抽查、重点督查和以年度公务员考核、民主评议党员为重点,对全体干部的作风建设成效进行评定。评定结果将作为评先推优、奖励惩处的重要依据,对行政效能和作风方面问题突出的干部进行通报批评,并对责任人进行问责。
   五、工作要求
开展“服务改进年”活动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客观要求,是全市各级机关和领导干部改进工作作风的直接体现,是破解发展难题、加快建设美好幸福新昆明的迫切需要。全市各级各部门一定要提高思想认识,采取有力措施,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工委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要求,把此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以认真负责的态度投入到活动中来。采取“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转变作风、带头改进服务,以自身的榜样力量及模范行动带动和影响干部职工,形成全体干部职工共同参与的良好局面。活动领导小组要加强对活动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完善工作体系,做到有组织、有部署、有检查、有整改、有奖惩,推动活动稳步有序开展。
   (二)精心安排部署。各部门要按照工委的实施方案,结合工委2013年度主要目标任务、廉政风险防范回头看以及党员公开承诺等各项工作,逐一进行分解,确保目标明确、责任清楚、管理规范、落实到位,同时要找准本部门改进服务的关键点和着力点,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放过,责任不追究不放过,目标不完成不放过,群众不满意不放过,真正让市级机关基层党组织和群众切实感受到优质服务带来的新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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