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落实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和省委、市委相关要求,切实加强市级机关工委自身建设,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促进领导干部转变作风,确保工委全体干部围绕中心工作抓大事,深入基层解决实际问题、推动机关党建工作,为美好幸福新昆明建设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下坚实基础。现就工委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改进调查研究。每年到基层调研时间不少于30天,要深入了解真实情况,总结经验、研究问题、解决困难、指导工作。要多到困难和矛盾集中、群众意见多的地方去,全面深入地了解基层一线的实情、检查决策政策的实效、探索推动机关党建科学发展的实招。
二、落实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要带头坚持挂乡包村联户工作,深入帮扶村联系群众,每年住村不少于10天。要与群众同吃同住同劳动,多办顺民意、解民忧、惠民生的实事,切忌走过场、搞形式主义。深入基层要轻车简从、简化接待,不张贴悬挂标语横幅,不安排宴请。
三、精简会议数量。严格控制各类会议规模和经费,减少参加人员,涉及市级机关的大会应减少交流发言,会议时间一般不超过2小时。未经上级批准,一律不召开庆祝会、纪念会、表彰会、研讨会;提高会议实效,提倡开短会、讲短话,力戒空话、套话。
四、提高文件简报质量。工委文件要突出思想性、针对性和操作性,文字规范简洁,严格控制篇幅。简报要重点反映重要机关党建动态、先进经验典型、存在的问题和工作意见建议等内容,减少一般性工作情况汇报。
五、带头厉行节约。认真执行中央和省市委的精神,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或进行高消费娱乐活动,就餐不上高档菜肴,不上名贵酒,做到菜点适当,杜绝浪费,提倡“空盘”。实行对口接待,减少参陪人员,陪同人数不超过来宾人数。
六、规范学习考察。外出参加会议、学习考察要按程序报批,外出期间要保持通讯畅通,不得擅自改变线路、延长时间、增加地点,禁止以学习考察名义利用公款游山玩水,参与高消费活动。学习考察结束10天内将学习考察的情况和学习考察成果形成材料上报工委。
七、加强公务用车管理。严格执行国家公务用车管理标准,对公务用车实行动态管理,严禁公车私用,节假日进行封存。严格规范车辆维修和燃油费用报销程序,严禁借用、占用下属单位或其它单位车辆。
八、带头廉洁自律。领导班子要带头坚持廉洁从政,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各项规定,自觉履行“一岗双责”,坚持依法用权、秉公用权。要管好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严格教育,从严要求配偶、子女、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自觉加强道德修养,培养健康的生活情趣自觉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带头严格执行《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和《配偶子女移居国外情况登记》的规定。
九、对违反本《实施意见》的人和事,要严肃追究相关部门、人员的责任。
十、本《实施意见》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中共昆明市市级机关工委
2013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