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也是全力推动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的关键一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正确领导下,在市委四群办、昆和谐单位办的精心指导下,我局以“四群”教育工作为载体,把实施“跨越发展先锋行动”作为基层党建工作服务教育科学发展观全局的总要求和总抓手,以基层组织建设年为契机,深入推进“和谐单位”建设工程。根据《关于在全市各行业系统开展“四群”教育活动 实施“和谐单位”建设工程的实施意见》(昆四群〔2012〕8号)和《关于做好“四群”教育“和谐单位”建设工程上半年工作总结的通知》(昆和谐单位办〔2012〕4号)要求,将上半年工作进展情况总结报告如下。
一、主要做法和取得的主要成绩
(一)高度重视,强化领导,顺利推进“和谐单位”建设工程
市教育局领导班子对开展“四群”教育工作 实施“和谐单位”建设工程高度重视,及时召开了班子会议,成立了“四群”教育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明确了工作职责,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结合部门特点,制定了实施意见,明确了开展“四群”教育、实施“和谐单位”建设工程的重大意义、目标措施和工作要求;安排专项工作经费,为开展“四群”教育创造必要条件。
我局以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为着眼点,以加快推进《昆明市“十二五”教育发展规划》为突破口,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突破性发展民办教育,均衡发展义务教育,组织教育系统广大干部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感知、感受、感觉和感想群众所思所盼,践行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切实解决制约教育事业发展的突出问题,力争达到群众得实惠、干部受教育、作风有改进、发展上水平、社会更和谐的目标,办人民满意的教育。结合相关要求以及教育系统的实际,先后下发了《关于对<在全市教育系统开展“四群”教育活动实施“和谐教育”建设工程的实施方案>工作任务分解的通知》(昆教党发〔2012〕41号)、《昆明市教育局关于深入开展“四群”教育推进直属学校(单位)对口支援工作的通知》(昆教党发〔2012〕42号)《关于昆明市教育局机关实行干部直接联系群众相关工作的通知》(昆教党发〔2012〕44号)、《关于成立昆明市教育系统开展“四群”实行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工作领导小组建设通知》(昆教党发〔2012〕45)等文件。我局围绕“访民情、办实事、促发展、建和谐、强组织”五项任务,以办人民满意教育为主题,确保人民群众“能上学”和“上好学”,继续开展“三树立三争当”主题实践活动,引导基层党组织着力提高办学质量和水平、树立良好师德师风、构建和谐(平安)校园、加强学校基层组织建设,激励教师争当为人师表的模范、教育改革的标兵、教书育人的带头人。
(二)构建和谐(平安)校园,切实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
根据国家《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和省有关校车管理政策,积极协调有关部门,拟制定《昆明市校车管理实施意见》,并按照有关规定开展《昆明市校车管理规定》的立法前期调研工作。继续开展市级平安先进单位创建活动,杜绝和预防校园重大责任事故、群体性事件、群死群伤案件、中小学幼儿园暴力伤害事件发生,命名一批市级平安校园和争创省级平安校园学校。以“平安校园”创建为载体,加强领导、完善机制、明确职责,规范校车管理,强化监督检查,督促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各项制度的落实,确保师生安全。强化中小学幼儿园防灾减灾工作,建立健全应急救援体系。不断提高应急管理和处置公共安全事件的能力,为学生健康成长创造一个安全、和谐的校园环境。同时,印发《致家长的一封信》,要求家长做好暑假期间学生防溺水安全教育,切实保障学生人身安全。
(三)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助推“和谐单位”建设
2012年,我市教育系统继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市委九届七次全委(扩大)会的总体部署,紧扣建设教育强市工作目标和教育改革发展的中心任务,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为契机,以推进“四亮四评”为抓手,以实施“领导班子建设年”和“干部素质提升年”为主要内容,深入开展“和谐单位”建设工程,紧密结合市情校情,精心设计载体,突出实践特色,创新活动形式,丰富活动内容,着力在深入推进教育综合改革,优化教育结构上下功夫,着力在提高办学质量和水平、树立良好师德师风、构建和谐校园、加强学校基层党组织建设上求实效。因创先争优工作扎实有效,昆明市教育局党委被省委、省教育厅、省委高校工委表彰表彰为“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昆明市第一中学等7所学校被省教育厅表彰为“创先争优先进学校”;昆明市盲哑学校等5个基层党组织被省教育厅表彰为“先进基层党组织”;陈筱莉等5人被省教育厅表彰为“优秀共产党员”;杨舒江等5人被表彰为“优秀共产党员标兵”;张管琼等5人被表彰为“优秀党务工作者”。中共昆明市第三中学委员会被市委表彰为“先进基层党组织”;段渝波、郭昌奉两人被市委表彰为“优秀共产党员”;何英被市委表彰为“优秀党务工作者”。局党委召开了昆明市教育系统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1周年暨创先争优表彰大会,表彰创先争优先进学校18所,先进基层党组织21个,优秀共产党员46人,优秀共产党员标兵43人,优秀党务工作者44人。
(四)结合教育发展实际,大力实施“一十百千万”工程
实施“一十百千万”工程。即:抓住紧密联系群众“一个中心”,迅速启动“四群”教育和“三深入”活动;深入推进“十名”局党委委员带头落实领导干部联系点制度;扎实开展“百名”机关干部下基层驻点入校解决实际问题;全面组织“千名”校长和教育干部深入课堂联系教师促进校园和谐发展;广泛动员“万名”教师开展“师爱进万家”活动。
1.围绕一个中心,抓好学习教育
我局紧紧围绕紧密联系群众的一个中心,结合实际,采取个人自学、集中辅导、学习交流和上党课等多种形式,组织我市教育系统干部认真学习《论党的群众工作——重要论述摘编》和《云南省“四群”教育学习读本》,深入学习国家及省市领导同志相关讲话精神。开展“群众观点、群众路线、群众利益、群众工作”四个专题培训。抓好案例教育,组织干部观看孟连经验专题片《巨变》。结合全市教育系统中心组学习活动,把理论学习的成果转化为动力,扎实开展“四群”教育工作、推进“和谐单位”建设工程。按照要求各县区教育局和直属学校(单位)认真总结了在开展“四群教育”工作方面的经验,结合基层组织建设年的基本要求,从思维定势、思维方式、思维方法、工作作风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等方面进行深刻反思。
2.率先垂范,“十名领导”蹲点帮扶
我局认真推行领导干部挂钩联系点制度,认真做好我局挂钩帮扶的禄劝县则黑乡拖木嘎村、花椒园村、包谷山村、炭山村和茂山镇的甲甸村等5个村委会的“四群”教育工作。“十名”党委委员率先垂范,迅速开展领导干部深入基层党组织参加基层单位民主生活会工作,10位局党委委员深入基层党组织,全程参与基层单位民主生活会,倾听基层声音,深入了解基层情况,帮助基层出谋划策,解决基层困难。所有县(市)区教育局党委委员深入学校和课堂,认真开展调查研究,注重在调查研究中发现问题、研究问题、解决问题,狠抓工作落实。领导干部每年驻村驻校不少于20天,联系重点项目或薄弱学校(单位)不少于5家,联系贫困生或学困生不少于5名。我局在蹲点帮扶过程中突出实践特色,组织开展民情恳谈会60余场,收集意见建议85条,解决实际问题44各。面对面听取群众意见,带头践行市委倡导的“干部在一线工作,决策在一线落实,问题在一线解决,创新在一线体现,成效在一线检验”的“一线工作法”,认真对照以往开展群众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努力为群众多办事、办实事、办好事。
3.深入基层,“百名干部”结对帮扶
我局积极推动各级教育机关干部深入基层,驻点入校解决实际问题,开展“百名”机关干部下基层驻点入校解决实际问题工作。经局党委研究决定,我局下发了《关于昆明市教育局机关实行干部直接联系群众相关工作的通知》(昆教党发〔2012〕44号),要求各级机关干部力争每年帮助联系点解决1-2件实事,机关中层干部联系贫困生或学困生不少于3名,每年驻村驻校不少于30天;其他干部联系贫困生或学困生不少于1名,每年驻村驻校时间不少于40天。针对教育系统的特点,组织全体机关干部深入基层、密切联系基层学校、单位或者教师、贫困学生等工作,积极了解单位、学校工作情况、了解教师、学生需求,制作了《干部联系点(重点项目)基本情况登记表》、《干部直接联系教师基本情况登记表》、《接待群众来访登记表》、《民情分析会议记录表》以及《家访情况登记表》等工作台账,印制并下发了《干部直接联系群众 “和谐教育”建设工程工作台账》100余份,印制并发放民情联系卡300余张。
4.深入课堂,“千名校长”强化管理
我局组织全市各级各类学校校长和干部深入课堂,促进校园和谐发展。依托名校长培养基地,增强校长科学发展观意识,提高管理服务水平,努力培养一支适应素质教育和教育现代化的优秀校长团队。推进校长和干部联系教师工作,组织千名校长和干部深入课堂、深入教师、深入学生,切实掌握教育教学规律,深入了解教师需求和困难,主动根据教育教学需求合理安排教师学习、培训、提高,帮助教师解决实际困难,切实在学校管理、队伍建设方面出新招、求实效,促进学校和谐发展。“名校长培养基地”在带好学员的基础上,开展对口支援,至少联系一个县(市)区,通过论坛、教研、讲座等多种形式,开展对所联系县(市)区教育部门校长培训培养工作;校长每周至少深入课堂听课2节,其他干部每月至少深入课堂听课2节;校长和其他干部要根据实际情况,联系教师或贫困学生等不少于5人,与教师、学生恳谈、交流每月不少于2次。
(五)认真谋划,深入推进“教育全面发展”工程
实施教育全面发展工程。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统筹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进一步扩大教育资源总量,优化教育结构,提高教育质量和效益,建立现代教育体系。突出均衡发展义务教育、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突破性发展民办教育“三大重点”,推进“阳光招生”工作,按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学历教育与职前、职后培训并举,教育总体发展水平跨入西部先进行列的要求,整体规划,分步实施。
1.积极发展学前教育
一是全面推进学前教育增量提质。我局以《昆明市学前教育增量提质三年行动方案(2011—2013年)》为抓手,积极争取省级资金570万元用于农村新建改扩建幼儿园建设。截至目前为止,新建项目已启动40所,其中竣工13所,正在建设27所,改扩建项目已启动58所,其中竣工24所,正在建设34所。;二是积极发展民办学前教育,鼓励社会力量按国家标准新建各种形式的学前教育机构,调整、推动现有民办幼儿园上等级、提质量、出特色,以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资源的需求;三是推进学前教育现代化进程,按照《昆明市幼儿园规范办园行为的有关规定(试行)》的要求,进一步加强管理,规范办园行为,坚决纠正学前教育小学化倾向,全面实施“三普”(普及普通话、普及计算机、普及英语)教育和现代管理制度,提高办园水平。
2.均衡发展义务教育
一是加强学区建设,实行学区内校长和教师定期交流制度,采取蹲点送教下乡、集中培训等多种形式,在教学、师资和教科研等方面加强城乡、校际间的合作与帮扶,实现城乡学校教育资源交流共享;二是促进区域内教育均衡发展,按照农村小学向乡镇和中心村集中、初中向中心镇集中以及保护水源地的原则,新建一批城镇中小学校,实现区域内的资源均衡和结构均衡,完善现代教育体系和优质义务教育体系;三是实施农村中小学标准化建设配套工程,包括: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校园文化建设工程、教育教学质量工程、农村教师队伍建设工程、中小学帮困助学工程、寄宿制学校勤工俭学工程、农民职业技术培训工程等七大工程;四是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保证学生生动活泼学习、健康快乐成长,政府、学校、家庭、社会共同努力,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把减负落实到中小学教育全过程。
3.继续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
一是加快普通高中强基提质,全面推进普通高中课程改革,提高普通高中学校设施设备配置标准,拓展普高优质教育资源,目前,我市省一级高(完)中有25所,昆明光华学校和石林民中申报省一级高(完)中工作正在推进。今年部分优质普高进一步扩招,部分学校晋级升等,预计优质普通高中在校生占比将提升到70%。制定出台《昆明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实施方案(试行)》,目前,招生录取工作正在平稳有序推进;二是大力发展中等职业教育,完善职业教育支持政策,建立健全政府主导、行业指导、企业参与的办学机制,制定促进校企合作办学法规,促进校企合作制度化;三是探索综合高中发展模式,推进模式多样化,鼓励普通高中办出特色,探索发现和培养创新人才的途径,促进学生全面有个性发展。
4.大力发展职业教育
大力推行工学结合、校企合作顶岗实习和“订单式”的人才培养模式,深入推进职业教育集团化发展,形成一批质量高、特色鲜明、社会声誉好的职业教育、社区教育和各种文化技能培训示范学校。加强素质教育和人才培养,努力提高应届毕业生推荐就业率和职业资格考试获取证书率。推进职业学校专业建设规范化,加强重点专业和示范专业点建设。深化课程改革,优化课程体系,加强实践和实训教学。继续推进联合办学和“双证书”制度。积极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加强职业学校骨干专业建设。
5.突破性发展民办教育
一是鼓励社会出资办学,促进社会力量以独立举办、共同举办等多种形式兴办民办教育。二是健全公共财政对民办教育的扶持力度,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设立专项资金,用于资助民办学校;三是落实民办学校、学生、教师与公办学校、学生、教师平等的法律地位,保障民办学校办学自主权,建立完善民办学校教师社会保险制度;四是鼓励民办学校创新体制机制和育人模式,提高办学质量,办出特色,办好一批有一定规模、有办学特色、办学水平高的民办学校和培训机构。
二、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2012年上半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委四群办、昆和谐单位办的精心指导下,经过全市教育工作者的共同努力下,“和谐单位”建设工程正在按照计划有序开展,各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实现了时间过半,任务过半的总体要求。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与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相比、与人民群众期盼相比,与全年目标任务相比,上半年教育事业发展仍然存在不少矛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虽然“有学上”问题基本解决,但“上好学”问题依然突出;二是虽然各级各类教育蓬勃发展,但教育结构不尽合理,学前教育、民办教育、职业教育发展相对滞后;三是虽然办学条件总体改善,但教育资源配置不尽合理,城乡、区域和校际之间差距还比较大;四是虽然教育体制改革逐步深化,但内在动力和发展不足的问题依然存在;五是虽然教育发展环境日益改善,但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还未完全落实;六是虽然结合教育系统的特点,“和谐单位”建设工程各项工作有序推进,但在坚持创建“和谐单位”与提升学校管理能力、推进学校建设等方面的结合还有待加强。
三、下半年工作要点
(一)深入开展“四群”教育和“三深入”工作
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云南省委关于开展群众观点群众路线群众利益群众工作教育实行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的意见》(云发〔2011〕18号)和《中共昆明市委关于组织开展群众观点群众路线群众利益群众工作教育实行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的实施意见》(昆发〔2011〕19号)、《关于在全市各行业系统开展“四群”教育活动 实施“和谐单位”建设工程的实施意见》(昆四群〔2012〕8号)等文件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为着眼点,以加快推进《昆明市“十二五”教育发展规划》为突破口,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突破性发展民办教育,均衡发展义务教育,切实解决制约教育事业发展的突出问题,达到群众得实惠、干部受教育、作风有改进、发展上水平、社会更和谐的目标,办人民满意的“和谐教育”。
(二)认真贯彻落实规划纲要精神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教育规划纲要精神,深入组织实施《昆明市“十二五”教育发展规划》、《昆明市“十二五”职业教育和民办教育发展规划》、《昆明市特殊教育发展“十二五”行动计划》、《昆明市教育信息化发展促进计划》、《昆明市学前教育增量提质三年行动方案(2011—2013年)》等一系列配套政策措施,以更加完善的政策措施和保障机制,促进教育事业科学发展。
(三)努力实现各类教育均衡发展
以农村幼儿园建设为突破口,以项目推进为载体,进一步扩大资源总量,提高学前教育保教水平,推动全市学前教育健康发展。积极实施中小学和幼儿园区域布局优化调整,探索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区化管理,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统筹安排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完成普通高中强基提质三年行动收尾工作,不断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大力推进安宁、嵩明两个职教基地建设。坚持和完善年度检审、评估奖励公示制度,促进民办教育走上法治化、制度化、规范化的良性发展道路。
(四)启动实施教育教学质量提升工程
全面落实素质教育各项要求,开启开足各科课程,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稳妥推进初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探索建立科学的教育评价制度。积极稳妥推进课堂教学改革,着力推进教育质量提升科研项目,努力建设高效课堂,提高学生自主学习能力。切实加强基础教育新课程建设,丰富学校课程形态,满足学生不同发展需求和个性发展需要。切实加强教育科研机构和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教育科研和校本教科研的针对性、指导性和科研成果的推广应用。
(五)深化中小学干部人事制度改革
继续组织实施“园丁工程”,不断深化中小学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继续完善和推进以公开选拔为主要形式的校长任用机制,实行校长任期目标责任制,大力推行竞争上岗、择优聘用制度。积极推行区域内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教师和校长交流试点工作,优化教师资源配置,促进教师资源均衡配置。切实加强师德师风建设,重点加大农村学校、民办学校教师的培训培养力度,着力提高农村学校和民办学校教师队伍的整体水平。
(六)建立健全学生救助保障体系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关于贫困学生救助保障的有关文件要求,修订完善各级各类学生资助管理办法,并抓紧制定《昆明市学前教育贫困学生资助管理办法》,努力建立起从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阶段教育到高等教育的全覆盖的贫困学生救助保障体系,确保各级各类学生不因贫困辍学,促进教育公正公平。
(七)启动实施教育信息化建设工程
全面启动实施教育信息化工程,推进覆盖全市中小学的网络信息平台和信息化服务体系建设。主要措施和目标:一是教育专网及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二是教育信息资源库建设;三是教育信息化综合应用网络平台建设;四是昆明教育信息管理中心建设。力争到2015年,使全市教育信息化总体发展水平达到西部前列、省会一流、全国先进的要求。
(八)全面推进校园安全工作创新
积极配合市级有关部门,草拟制定《昆明市校车管理实施意见》,并按照有关规定开展《昆明市校车管理规定》的立法前期调研工作。结合学校安全工作的实际,拟制定《昆明市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并抓好校园安全各项措施的贯彻落实。继续开展市级平安先进单位创建活动,杜绝和预防校园重大责任事故、群体性事件、群死群伤案件、中小学幼儿园暴力伤害事件发生,命名一批市级平安校园和争创省级平安校园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