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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条例增活力 服务中心创新篇——在昆明市第22次县(市)区机关党建工作联席会上的讲话 陈光辉(2011年10月20日)

发布时间:2011-12-15 文章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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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领导、各位书记、机关党建工作的同仁们:大家好!

        今天,我们在此召开昆明市第22次县(市)区机关党建工作联席会,经过22年的实践,联席会已经逐渐成为昆明市县(市)区机关党建工作者交流学习的平台、共谋发展的舞台、增进友谊的纽带。今天会议的主题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市第十次党代会精神,深入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扎实推进创先争优活动,继续解放思想,锐意改革创新,促进县(市)区机关党建工作的改革与发展,使机关党的建设真正走在全市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前列。在此,我谨代表昆明市市级机关工委,向参加联席会议的各位领导和全体同仁,表示热烈的欢迎和衷心的感谢。 今天,各县(市)区机关工委对深入学习贯彻《条例》情况以及党建工作开展情况作了大会交流,各家单位学习贯彻落实《条例》措施有力,成效明显;党建工作各有特色,各有亮点,为各县(市)区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发挥了组织保障作用,听了很受启发,值得大家互相学习借鉴。下面我代表市级机关工委讲两点意见,与大家共商。

        一、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市第十次党代会精神,进一步提高机关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

        市第十次党代会,是在我市冲刺“十二五”的开局之年和加快建设中国面向西南开放的区域性国际城市的关键时期召开的重要会议。会议进一步规划了昆明发展的宏伟蓝图,圆满完成了换届和选举任务,是一次解放思想、促进发展,民主团结、求实鼓劲的大会,吹响了昆明新一轮思想领先、发展率先、开放抢先、改革当先、创新争先、民生优先的进军号,对于全面落实“十二五”规划、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区域性国际城市建设,必将产生积极而重大的影响。8月11日,市委印发了《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市第十次党代会精神的通知》,市级机关工委印发了《关于市级机关各级党组织认真学习贯彻市第十次党代会精神的通知》,对学习贯彻会议精神作了安排部署。全市各级机关党组织要把学习贯彻落实会议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把学习会议精神,与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在庆祝建党9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省委常委扩大会议精神紧密结合起来,与抢抓桥头堡建设战略机遇、加快建设区域性国际城市紧密结合起来,与全面完成机关党建工作各项目标任务紧密结合起来,进一步掀起学习宣传热潮,确保会议精神贯彻落实到位。

        (一)统一思想、营造氛围

        要履行职责、发挥优势和作用,组织好党员干部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要通过深入学习,切实把机关党员干部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会议的决策部署上来,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大会确定的目标任务上来。机关党务干部要做学习、宣传、落实会议精神的表率,先学一步、多学一点、学深一些,学深悟透会议精神。要通过党委(党组)中心学习组等多种形式,组织好党员干部群众的学习。机关工青妇组织要发挥自身优势和独特作用,开展各具特色的学习宣传活动,在机关营造学习宣传贯彻党代会精神的浓厚氛围。

        (二)领会精神、把握要求

        要通过学习教育活动,不断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深刻领会会议的主题,深刻领会五年来所取得的成绩,深刻领会加快建设区域性国际城市,在科学发展社会和谐中造福人民的目标要求和实现这一目标必须做好的八项工作,深刻领会打造富强昆明、活力昆明、文化昆明、生态昆明、和谐昆明等方面的重大部署,深刻领会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不断提高领导科学发展的能力水平的必要性、重要性,进一步增强做好市级机关党建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使命感和能力水平。

        (三)强化落实,创新发展

        学习的目的在于运用,学习的效果在于落实。运用与落实表现着党性、反映着水平、体现着能力、折射着形象。要按照“贯彻=学习+研究+落实”的要求,找准会议精神与机关党建工作的结合点,解放思想,改革创新,突出工作重点,突破工作难点,大力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大力加强党的制度建设、大力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大力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大力加强干部作风建设、大力加强反腐倡廉建设,以机关党建服务中心工作的新成效来检验贯彻党代会精神的效果,不断开创机关党建工作新局面。

        二、继续抓好《条例》的贯彻落实,加强和改进机关党的建设

        (一)以强烈的责任感、紧迫感和自觉性,抓好《条例》的贯彻落实

        《条例》是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机关党的建设的纲领性文件。市委下发了《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实施意见》,对党政机关学习贯彻《条例》提出了明确要求。为配合各单位抓好《条例》的学习和贯彻落实,2011年,市级机关工委在2010年召开学习贯彻《条例》经验交流会的基础上订发了1200余册《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学习辅导》,并发文布置了《条例》的深入学习贯彻工作。全市各级党组织迅速掀起学习贯彻《条例》的热潮,通过各种学习培训活动,广大机关党员和党务工作者对《条例》的精神实质和基本要求有了比较深刻的理解和把握。下一步,就是要全力抓好《条例》的贯彻落实工作。《条例》充分体现了党的理论创新、制度创新和实践创新的成果,贯彻了中央对机关党的工作新要求,吸收了机关党的工作新经验。贯彻落实《条例》,是以改革创新精神加强和改进机关党建工作,进一步提高机关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的迫切需要。昆明市第十次党代会提出了建设全面小康社会和加快建设区域性国际城市的宏伟蓝图——近期抓规划、夯实基础。到2015年,在全省率先基本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同时,同步基本建成绿色经济强省的龙头、民族文化强省的枢纽,中国面向西南开放的国际化门户和重要桥头堡城市。中期壮实力、基本达标。到2020年在全省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同时,同步基本建成中国面向西南开放的区域性国际城市。远期提品质、全面建成。到2030年全面建成中国面向西南开放的区域性国际城市。新形势新任务对机关党的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全市各级机关是党委、政府的参谋部,是全市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的指挥中枢,担负着建设区域性国际城市的重要职责。机关党员干部要做创先争优、科学发展的表率;做服务大局、服务全市的表率;做清正廉洁、执政为民的表率;做加强机关建设、转变工作作风的表率。机关党的建设承载着繁重的任务和光荣的职责,必须要适应新形势,不断提高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条例》是推进机关党的建设科学发展的有力武器,所以市级和各县(市)区机关工委在贯彻落实《条例》工作中,要有强烈的使命感、紧迫感,抢抓机遇,乘势而上,以更加主动自觉的姿态,抓好《条例》的贯彻落实。

        (二)服务中心,建设队伍,牢牢把握《条例》赋予机关党组织的职能任务

        《条例》对机关党建职能任务提出了新要求,增写了“把服务中心、建设队伍贯穿始终,发挥协助和监督作用”内容。第一次以党内法规的形式,明确了机关党建“服务中心、建设队伍”的两大核心任务,强调了机关党组织“协助和监督”两大根本职能。贯彻落实《条例》,机关党组织必须牢牢把握机关党建的核心任务和根本职能,才能明确工作方向,抓住主要矛盾,科学地做好机关党建各项工作。实践证明,机关党建工作只有做到服务中心,才能体现机关党建的价值,机关党建工作才能受到重视。否则就会形成机关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两张皮”,造成机关党建工作边缘化。要做到在大事上想党委、政府之所想,在急事上帮党委、政府之所需,在难事上解党委、政府之所难,在服务中心中发挥机关党建的作用。在工作思路上要自觉围绕中心工作谋划机关党的工作。在工作方式上要充分发挥机关党组织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通过加强理论武装及思想政治工作,激发机关党员振奋精神、真抓实干,为完成中心工作提供思想保证和精神动力;通过设计载体,搭建平台,广泛动员和组织机关党员干部在科学发展社会和谐中造福人民而奋斗的具体实践中,为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区域性国际城市建设奠定坚实基础;通过加强监督、健全制度,保证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走样,保证各项中心工作高质量完成。服务中心和建设队伍是密切联系的,服务中心是目的,建设队伍是保证。各级机关的党员干部是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事务的管理者,建设好这支队伍是机关党建工作的重要责任,是完成中心任务的重要保证。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机关党员队伍涉及到机关党建各个方面,贯穿于机关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和党风廉政建设全过程。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就是要进一步落实好《条例》关于党员的教育、管理、服务的新要求。要大力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加强党员教育培训,继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建立机关党员长期受教育、永葆先进性的长效机制。要严格组织生活,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以及民主评议党员、党性分析、党员定期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和工作等制度,不断提高党员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要做好党员服务工作,建立健全机关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机关思想政治工作,坚持以人为本,把开展思想政治工作与业务工作相结合、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用思想政治工作温暖人心、凝聚力量。 完成服务中心、建设队伍两大核心任务,必须履行好机关党组织的协助和监督职能。机关党组织要支持和协助本单位行政负责人完成任务、改进工作。协助党委(党组)管理机关基层党组织和群众组织的干部,配合干部人事部门对机关行政领导干部进行考核和民主评议。对机关行政干部的任免、调动和奖惩提出意见和建议。要认真履行监督职能,督促党员干部和机关工作人员严格遵守政纪国法,特别要对党员领导干部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加强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发展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是当前机关党建的难点和薄弱环节,各级机关党组织要充分认识到监督职能的重要性,切实加强研究,努力探索加强党内监督的新途径。

        (三)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改革创新精神推进机关党的建设

        胡锦涛总书记强调,机关党建一要加强,二要创新。贯彻落实《条例》是创新机关党建工作的有利契机。市级和各县(市)区机关工委要从自身实际出发,充分运用机关党的建设理论创新、制度创新和实践创新成果,有针对性地、创造性地破解制约机关党建的难点热点问题。要在全面落实机关党建责任制、创新基层党组织活动方式、加强机关基层党内民主与监督、加强机关党务干部队伍建设等方面开拓新思路,采取新举措,取得新成果,使机关党的建设更好地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一是要创新工作方式,进一步推进机关党建标准化、精细化管理,从细化机关党建工作标准、规范机关党建工作流程入手,加强对党员发展、换届选举、考核评比等具体流程的控制和管理,以管理效益增强党建效能。二是要创新工作机制,主动把机关党建融入党的建设全局。用机制管事,用机制约束人,用机制提高效率,用机制推动创新,通过工作机制的创新,真正从组织上、制度上保证党建工作的不断深入。三是要创新工作载体,不断改进机关党建的活动形式,丰富活动内容,使活动载体体现群众性,反映时代性,具有实效性,增强吸引力。 

        (四)积极探索各级机关工委加强联系交流、实现资源共享的方法和途径,形成全市机关党建工作的强大合力

        各级机关工委作为同级党委的派出机构,接受党委领导并对党委负责。面对共同的职责任务,加强纵向的交流和横向的联系很为必要。一是要继续完善党建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每年市级机关党建工作会议邀请各县(市)区级机关工委主要负责人参加。每年召开一次县(市)区工委联席会议,就年度机关党的建设开展情况进行交流。二是要建立机关党建重大课题联合调研制度。围绕涉及机关党建工作全局的重点问题,市级和县(市)区工委可联合开展专题调研,共同研究对策,推动党建工作。三是要建立党建成果和信息交流制度。各级工委形成的党建研究成果、典型经验、工作简报要通过多种形式相互交流学习,做到资源共享。

        (五)加强机关党务干部队伍建设,为建设区域性国际城市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长期以来,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专兼职党务干部始终以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恪尽职守,任劳任怨,为做好党建工作付出了辛勤劳动,作出了不懈努力。在新的形势下,市级和各县(市)区机关工委的同志都要加强自身修炼,提升服务中心的能力和水平。一要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头脑,着力提高理论素养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着力提高创新发展的能力。二要加强党务知识的学习,明确新时期党建工作的目标任务,熟悉掌握党建的基本知识和工作程序,把握党建工作内在规律,进一步提高搞好党务工作所需的党务知识水平,成为党务工作的“专家”。机关工委要坚持以人为本,加大为党务干部队伍建设服务的力度。党务干部是党的宝贵财富,各级党组织要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实现党的执政使命的战略高度,充分体量基层党务干部的辛苦,真正重视、真情关怀、真心爱护广大机关党务干部,坚持以人为本,从政治上、工作上、生活上“三个"方面,加大为机关党务干部队伍建设服务的力度,切实为党务干部解决一些生活难题,激发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和奉献精神。

        贯彻落实《条例》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机关党的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各级工委作为机关党建的领导者,贯彻落实《条例》的主要推动者、组织者和实践者,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要结合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结合各级工委和机关基层党组织实际,明确思路、突出重点、完善措施,坚持不懈地抓好《条例》的贯彻落实。要以真抓实干和改革创新的精神,扎实推进机关党建各项工作,不断提高机关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为实现“十二五”时期良好开局贡献力量,以优异成绩迎接十八大的召开。同志们,新形势、新任务对机关党建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也为我们带来了新的挑战。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为机关党建工作走在基层组织建设的前头,为建设区域性国际城市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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