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机关各直属党委、党总支、党支部:
为全面贯彻落实十七届五中、六中全会,省第九次、市第十次党代会精神,完成好年度党建工作任务,遵照市委组织部《关于认真做好2011年度永葆先进性•“云岭先锋”工程目标考核暨市属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有关工作的通知》(昆组通〔2011〕98号)要求,结合市级机关工作实际,现对昆明市市级机关2011年永葆先进性“云岭先锋”工程目标考核工作安排如下:
一、考核范围:市级机关直属党委、党总支、党支部。
二、考核内容:《昆明市市级机关2011年永葆先进性“云岭先锋”工程目标考核责任书》考核指标。
三、考核时间:汇同市委、市政府共性目标考核同步进行。
四、考核方法:共性目标综合考核组,按照《昆明市市级机关2011年永葆先进性“云岭先锋”工程目标考核责任书》内容,采取“听、谈、查、访、评”的方法,在单位自评的基础上检查考评,填写《昆明市市级机关2011年度永葆先进性“云岭先锋”工程目标考核评分表》,对各单位的工作进行客观评价,如有扣分,提出扣分理由。党组织关系属地管理的省管单位,市级机关工委另行组织考核。
五、考核要求: 1.市级机关各直属党委、党总支、党支部要高度重视,对照《昆明市市级机关2011年永葆先进性“云岭先锋”工程目标考核责任书》的要求,结合一年来党建工作情况进行自检自查,形成自检自查报告,整理好相关工作台帐,做好检查考核各项工作。 2.《昆明市市级机关2011年永葆先进性“云岭先锋”工程目标考核责任书》自评表及自检自查报告,请各单位报考核组检查考评,考核组考核结束后,报市级机关工委组织部。联系电话:3135586 3102192
附件:《昆明市市级机关2011年永葆先进性“云岭先锋”工程目标考核责任书》
中共昆明市市级机关工委
2011年12月1日